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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护安宁
——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上接一版)我县没有出现涉黑涉恶案件在审查起诉换届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的高效率快节奏。

严查腐败,强化深挖彻查,打击黑恶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沁县及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三个工作重点、八项工作措施和五项工作要求,制作《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建立了“三个台账”,即信访举报受理台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办理台账,确保问题线索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移送。中央督导及“回头看”以来,我县纪检监察部门共建立问题线索台账10件,建立案件台账3件9人。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中,严格按照建立双向移送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紧盯政法机关侦办的3起涉黑涉恶案件,主动出击、循线深挖,深入查找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的线索问题。尤其对中央及省市督导组转办的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交叉办理或指定办理,共提级办理案件2件,交叉指定办理3件。

筑牢基础,强化基层建设,依靠群众打赢硬仗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乡镇党委再次对现任所有“两委”干部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建议,确保不出现涉黑涉恶干部在岗任职问题;另一方面,向3个软弱涣散村、10个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村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与此同时,我们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从严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一场硬仗接着一场硬仗。扫黑除恶以来沁县共打掉黑恶势力6个,打击处理涉恶犯罪嫌疑人39人,破获刑事案件30起,追缴涉恶资产3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