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搞得好,如今身边治安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街上打架斗殴少了,日子也过得更踏实了。”扫黑除恶关乎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关乎党执政根基、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沁县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一方安宁,百姓看到了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能力。2018年以来,全县群众安全感率高达98.66%,创历年新高,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给全县人民交了一份的满意答卷。
党政主导,强化政治站位,保持高压态势
沁县以“三打四建”为重点,坚持深挖攻坚、专项整治、长效常治年度工作要求,紧盯“办案”、“打伞”、“断财”、“治乱”,持续发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批示安排。2018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传达和部署落实,推动形成“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良好工作格局。3年来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立下军令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依靠群众,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沁县积极拓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规模,充分利用春节务工人员返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结合“法律六进”、“七五”普法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走上街头、走进校园、走进乡村,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高频率、广深度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及相关知识宣传。张贴“五严打五整治一强化”公告3万余份,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黑恶势力所涉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及刑法相关规定》3万余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10万余份,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3万余张。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各行业领域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并设置举报箱,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除恶务尽,强化线索摸排,提高核查质量
县公安局“扫黑办”与各警种签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如实上报战果的“五个严格”,对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应排尽排、应摸尽摸、应打尽打。县法院注重在民事纠纷领域发现和收集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举报,对2014年以来的暴力团伙犯罪逐案排查、深挖线索,调阅相关档案9件、核实人员情况50多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收集核查问题线索100余条。各乡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积极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制度,建立工作台帐,摸排上报线索390余条。
多方联动,强化齐抓共管,依法打击惩处
县扫黑办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谋部”“指挥部”,不断强化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表格,确保中央及省市县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县公安局在“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指导下,扎实开展“清风1号”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起底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同时,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对提起公诉的5起恶势力犯罪及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进行定性和事实认定。县法院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斩断黑恶势力资金链,彻底摧毁其再犯资本。2018年共受理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6件,均已全部作出判决。
协同作战,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办案质效
县扫黑办牵头,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小三长”联席会议制度,即在涉黑涉恶案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前,由公检法分管领导及侦查、检察、审判业务骨干对案件进行“会诊”,从审查起诉、法庭审理的角度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把关,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确保在案件进入起诉审判前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最大限度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