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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在我县开展专项督查

本报讯 记者 丽霞 李洋 4月13日上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史高深入我县就落实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整改及我县巡察全覆盖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书记卢展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慧忠主持会议。

会上卢展明围绕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进行了专题汇报;李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本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县委巡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围绕县委主体责任落实、组织领导、巡察质量、联动协作、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开展督查,详细了解了我县巡察工作推进情况、落实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下午,召开督查反馈会。史高对我县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沁县县委能始终扛牢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多次上会研究讨论,及时出台了整改方案和“三清单”;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够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在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有很多创新性举措。但目前县委巡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求县委要进一步抓牢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结合我县整改工作实际和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实抓细下一步的整改工作。一是坚持精细化认领,诚恳接受补短板。对本次专项督查所反馈的问题照单认领、照单全收,并进行深刻剖析反思,认真整改落实。二是坚持常态化研究,引领站位再提高。县委将把巡察工作纳入工作要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定期研究、亲自部署,不断推动县委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坚持清单化履责,提升监督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县委、县委书记和巡察机构职责任务清单,督促相关领导和巡察干部知责明责、认真履责。四是坚持全程化指导,推进巡察全覆盖。牢牢把握“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从巡前、巡中、巡后着手,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