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将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与沁县被列入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中国特色农产品示范县”“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高度协同起来,统筹项目建设协调运作。
四个操作规程。一是有机基地建设规程:围绕优势产业建设有机基地,持续推进沁州黄、小麦、玉米、高粱、中药材、小杂粮、核桃有机优势产业板块,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为龙头企业的产品加工建立了稳固的原料基地。二是过程管控规程:各企业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制订了《质量管理手册》《基地经营者和公司计划》《有机食品生产计划》《生产基地经营方针和目标》《生产基地管理组织机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部检查制度》《内部检查员管理》《职工培训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垃圾污染物的处理规定》《记录的控制程序》、《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程序》《档案管理制度》等管控体系。三是内检管控规程:企业通过专职内部检查员系统的内部检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自我监督,保证了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持续符合性。四是10个严禁规程: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严禁破坏基地生态环境;严禁员工未经培训上岗;严禁使用转基因种子种苗和经过药剂包衣或拌种的种子;严禁投入人工合成的化肥;严禁投入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严禁使用除草剂;严禁未经检测的产品入库;严禁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同一库房存放;严禁产品二次污染;严禁不规范粘贴有机标志。
有机种植加工的“十六化”。有机标准国际化,各个程序规范化;组织体系必健全,内检制度系统化;基地必须区域性,没有污染环保化;土地权属必清晰,有机基地自主化;标准运行三个月,申报有机程序化;专家评审批准后,有机操作规格化;规程培训全员化,全员素质标准化;水土空气必检测,确保三者无害化;种子杜绝转基因,种苗自育无害化;杜绝化肥除草剂,农肥菌剂腐熟化;病虫防治生物药,周边环境生态化;产品随机采样本,检测指标合格化。二次污染必杜绝,收获储运专门化;加工包装严标准,标志粘贴规格化;各个环节全记录,操作记录过程化;系统档案保管好,质量环节追溯化。
十六条钢性标准条件。资格条件是具有农业生产、加工资质的独立法人;组织条件是管理、操作体系人员名单;必备人员是培训教师、教材、培训合格人员;基地是具有缓冲带、地块和作物种植分布图;经营权属是用地合同、经营权利明确;环境条件是没有污染和污染源;土壤质量是不含重金属、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投入品控制在非转基因种子、有机肥、腐熟农家肥和有机肥;生产依据是生产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手册,生产过程是人工或机械操作、杜绝污染;产品运贮是专人专车专库、杜绝污染鼠害;加工原则是原料证书限定的产量、申请认证、操作规程;包装要求是材质合格、规格规范;粘贴标识是不得转借超额;储存是库房符合标准、记录入库日期、数量、保管人员;销售要求是签订合同、来款数量、出库数量、产品流向;质量追溯是文字档案、影像记录、召回合同。
“八四双十六”的运行模式为建设美丽沁州、有机沁州、品牌沁州赋予了强大的动力支持。下一步,我县将要朝着建设“生态净化的有机农业,智能规模的集约农业,味美可口的营养农业,赏心悦目的休闲农业,环境良好的人文农业,品牌叫响的特色农业,走俏市场的畅销农业,出手好价的高效农业,资源节约的和谐农业,永续利用的现代农业”的方向目标加油干,让更多农民搭上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的高速快车,大力发展富民增收产业,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如今,我县旱作农业骄人的发展成绩,以及昂扬的发展前景,不仅开启了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希望,也为当地粮食安全构筑起了一道新的坚实的基础性防护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