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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实施“八四双十六” 放飞有机品牌新高度
我县全力创建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
李盼 马瑞芬

七月的阳光,干净明亮。行走在沁县广阔的田野,一路上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纱帐,处处呈现一片蓬勃景象。

在我县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段柳乡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片,山西山上人家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机部经理牛玮看着地膜覆盖长势旺盛的谷苗,脸上乐开了花。他比划着不一样的谷苗说:“一样的成本,一样的品种,一样的旱情,不一样的投入,不一样的管理,与不覆盖地膜的谷苗相比,在今年如此旱情的情况下,实施有机旱作农业六项工程,从现在的苗情看,正常情况下,可产出双倍甚至更多的效益!”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县,也是市政府确定的10个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之一。境内生态良好,土厚地肥,坡岭地、旱垣地、沟坝地相互交错,形成了丘陵状自然隔离的利于发展有机旱作农业的地形地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确立“有机”理念,把发展有机旱作农业作为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抓手,坚持以“有机”定性和引领,以“旱作”技艺注入和支撑,从标准、规划、政策、技术、主体培育等方面,加快构建促进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瞄准国家有机标准,面向市场需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有机产品生产认证企业达到23家,认证有机产品生产面积160871.51亩,有机产品加工认证企业6家,认证有机产品2617.89吨。力求把沁县有机旱作农业做成我国现代农业的重要品牌。

为了把有机旱作农业做大做强,我县在创建有机旱作农业特色示范县过程中,探索出了“八四双十六”的运行模式:

建立了八个体系。一是组织保障体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办、农业农村局等16个部门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了合作推进常态机制的强大合力。二是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依据国家有机标准,制定了每一宗作物的有机基地、投入品、管理、加工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了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依照国家标准实施生产、加工和销售操作行为的按标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投入品控制保障体系:执行了投入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对有机标准允许使用的投入品和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监管部门定期对投入品市场进行巡查和监督;避免了投入和管理的漏洞和错位。四是产品质量追溯保障体系:生产经营者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经营档案,从生产、加工、储运到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系列性的图表、资料、图标、数据信息的相互链接,信息流与物流同步跟进,通过生产加工过程完善的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出入库记录、仓储记录、销售等环节记录和可追踪的生产批号系统,实现了产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五是宣传培训、诚信管理保障体系:建立了种植、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投入品等培训机制;营造了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懂法律、讲诚信的氛围,建立了先进科技推广和人力资源提升体系;制定了失信行为举报、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了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六是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保障体系:农业、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形成了集中政策扶持的运行机制,同时对政策落实、项目的确定与实施、资金的用途管控、使用效益实行各自负责的责任制。七是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准确预报服务保障体系:环保、林业、气象等部门按照沁县被国家确定的《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标准,落实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指标的预防、抗灾的保障措施和指导服务。八是与“四个示范县”协同推进保障体系:(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