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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 提升脱贫质量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脱贫攻坚也同样转入质量提升的新阶段。新时代要有新发展,新时代脱贫攻坚要有新思路。

一、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精准扶贫质量的三个主要目标

农民增收有保障。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精准扶贫的直接目标。贫困农户脱贫摘帽之后收入有保障,才能彻底脱离贫困状态、实现自我发展。反之,贫困农户一旦脱离帮扶政策和帮扶干部就收入减少、自我发展乏力,则必定会重新返贫、陷入困顿状态。因此,今后株洲巩固脱贫成果的第一目标是保障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增收、自食其力增收、有技术含量地增收以及有效增收。

农业发展有前景。离开农业,农村脱贫会成为无源之水。越是贫穷的农村地区,农业越是衰败、荒废;越是经济景气的农村地区,往往农业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规模化趋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其中融合的“根”仍然在于农业。因此,新时代株洲巩固脱贫成果,必须立足贫困地区的自然禀赋、优势农业资源,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大量提供有效供给。

农村文化有进步。经济增收是农民致富的根本,文化振兴是乡村发展的关键。精准扶贫的前期着重点在于帮助农民经济增收,而后期一个着重点则在于发展农村“乡风文明”。一方面,“乡风文明”将为脱贫攻坚成果“保驾护航”,乡村的文明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振兴乡村文化,必然提升农村群众素质,激发农村群众自主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这是农村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和期待。新时代的农村,农民对于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繁荣乡村文化、实现乡风文明,必然成为株洲市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目标。

二、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三个重要举措

大力深化涉农改革。提高认识、大胆创新,加快涉农关键要素方面的改革,形成制度保障,激活乡村潜力。在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的基础上,以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和宅基地“三权分置”为主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着力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以基层治理为保障,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三维善治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清除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隐性障碍,净化农村社会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回应机制;繁荣发展群众文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活;努力构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乡村法治秩序。

努力推进农村产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不断优化产业模式,探索和完善“合作社(公司)+农户+基地”模式,切实改善农民“单兵作战”的形式,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领广大农民加入合作社“抱团”致富。株洲市以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体系为目标,突破“乡村的产业就是农业”的传统思维模式,努力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推动农业由平面扩张向立体拓展,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功能复合叠加、效益不断增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