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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2018-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办公电器类、办公家具类
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入围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构建政府采购与中小微企业结合平台,逐步试行将本地中小微企业优质产品引入协议供货范围,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采购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沁县财政局委托,对其所需沁县2018-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办公电器类、办公家具类协议供货供应商项目在共享市级协议供货商的基础上,补充县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资格预入围征集,兹邀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编号:沁政采〔2018〕XY-A1

二、项目名称:沁县2018-2019年度通用设备类、办公电器类、办公家具类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预入围

1、本次征集内容共三包,申报供应商可对其中一包或整包进行响应(必须按经营范围响应)。

第1包:通用设备及软件和办公设备及耗材

第2包:办公电器

第3包:办公家具

木制综合类

包括的主要产品:办公桌椅、沙发、会议桌椅、茶水柜、书柜、茶几、单人床等木制、木制为主及软体家具系列产品。

钢制综合类

包括的主要产品:密集架、课桌椅、金属床类、金属柜类等钢制或钢制为主的系列产品。

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上表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须严格按照沁政办发[2013]76号文件《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的通知》设备设置标准的规定提供货物。

注:根据《2018-2019年度沁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沁财字〔2018〕2号)及《长治市财政局关于长治市市级单位2017-2018年度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长财采〔2017〕11号)文件规定,上述产品单次或批量采购2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管理。对协议供货中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生活用电器类商品的产品目录及价格依据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zycg.gov.cn)公布的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目录执行,其它未收录在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目录内的协议供货类产品可参考苏宁易购、国美在线、京东商城网站当期销售价格执行,并给予采购人适当优惠。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征集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参与申报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征集通知书各项规定的沁县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申报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评审之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评审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质:包3申报人须具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人公章,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非公有住房的另须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人公章(评审现场须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四、征集通知书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4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沁县政府采购中心

申报人获取征集通知书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五、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即申报截止时间及响应地点)

1、评审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评审活动开始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评审地点:沁县财政局会议室

3、送达响应文件时申报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申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申报人代表届时出席评审仪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沁县育才街3号

项目联系人:申 昊

联系电话:0355-7020982

邮政编码:046400

电子信箱:qxzfcgzx@163.com

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