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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河流“防护伞” 水清河畅生态美

(上接一版)落实有力。河长与协助单位形成合力,上级河长与下级河长共同发力,河湖管护与社会参与齐心协力,我县河湖治理管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19名“河长”、312名护河巡河员履新后,多次对全县水库、塘坝、淤地坝和行洪河道进行了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3个,并联系职能部门积极整改;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完成了河道清障、清淤工作;查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3起;结合山洪预警平台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布16次通知和预警,运用微信、短信平台发布传达信息750余条;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督查督办,解决了部分集镇区臭水沟污染等难题;查处取缔3起向河道倾倒垃圾,查扣河道采砂设施5台套,对非法人员进行了罚款教育处理,乱开乱垦乱倾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投资1800余万元,完成了浊漳河西源口头段、涅河沁县段两条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各乡镇完成了河道疏通、清洁整治修复工程。

“河长制”推动着“河长治”的实现。去年以来,我县在清理整治河道的同时,对河道周边生态环境的修复也积极出谋划策,保护好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切实维护河道健康运行。去年共实施河道清淤整治36处、整治湖库岸坡12座,完成河道周边栏杆、路沿石、挡墙油漆粉刷美化亮化8万平米,河道堤防两侧栽植防护林带12公里,制作安装河湖警示牌匾172处,对县城河湖1400余亩水面进行了水质环境生态治理。投资350万元,实施了浊漳河西源景村至梁家湾水库入口河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长度3公里,缓解了两岸农田耕地的严重下湿问题,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

“345”法 绷紧护河高压线

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我县探索推行了“345”工作法:一是建立了三个工作平台,即河长微信群工作平台,河长制公众微信群监督平台,县政府信息网站河长制工作专栏信息共享平台。二是组建了四支队伍,即巡河护河员队伍、河道保洁队伍、河湖综合执法队伍、河湖违法行为公众监督员队伍。三是落实了五项机制,即河长制工作例会和部门联席会议常态化工作机制、河长定期巡河工作机制、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督察、考核、问责机制,将实行河长制情况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

此外,县委、县政府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县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立专门指挥部,分管县长任指挥长。制定了《沁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今年重点实施7大方面27项治理任务,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的综合考核,按季调度、定期通报。

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018年,我县“河长制”步履将更加铿锵有力。如今,在沁县,蓝天、碧水、青山相映成趣,生态红利持续释放,群众幸福指数节节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