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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河流“防护伞” 水清河畅生态美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井 娇

“河道变得更清了,在这散步也舒心多了!”连日来,不少在西湖边上散步的群众由衷感叹。这些改善得益于河流有了河长。若发现偷排污水、乱倒垃圾,市民可直接拨打河长制公示牌上河长的电话,反映情况……

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我县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彰显了我县对一切破坏水环境、水生态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决心。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落实,319名河长全部“走马上任”,河流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全面推进,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沁州画卷开始徐徐展开。

我县水系发达,河流纵横,水库星罗棋布。据统计,我县水面、湿地面积3万余亩,大小河流共计126条,河道累计长度约633公里。境内有中小型水库湖泊18座,小泉小水遍布全县各地。

丰沛的水资源给我县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复杂的水环境也给我县的发展带来了重重考验。如何加强河流治理,保护两岸生态环境成为摆在我县面前的一道难题。

战鼓催人,风生水起。去年我县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河流治理保护,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美景。

全面部署 谱写治水新篇章

“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和韧劲,全力以赴推行河长制,解水忧,治水患,打好治水管水攻坚战,保护漳河源头这个大水缸。”在我县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上,县委书记卢展明掷地有声地说道。

为更好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卢展明、县长张宏伟任组长、23个工作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级以上9条河流河长由副县长分别担任。乡镇总河长由乡镇书记、乡镇长担任,各个河流分级分段设立乡、村河长。目前,全县有8名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63名乡镇领导担任乡级河长,248名村级主干担任村级河长。每条河流均建立了村级护河、巡河员共312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管理责任体系。同时,我县还制定出台了《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确定了以保护浊漳西源头、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地、漫水泉、元王泉、下庄泉、圪坨泉“一源一地四泉”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细化分解了六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目前,全县126条河流全部纳入了河长制实施范围。

此外,我县还在主要河流水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形成了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生态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制作完成省级、市级、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9块、乡镇公示牌、界桩86块。

重拳整治 全力堵住污染源

河长,不仅是职务,更是责任,绝不能挂在墙上,停留在纸上。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县建立了全县河道(泉域)范围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巡河、护河员每月定期对辖区河道(泉域)监督巡查4次,汛期不定期增加巡查次数和范围,大雨前后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对各自责任河段,要求各级河长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方、(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