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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上接三版)五、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我院坚持将党委政府重视、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办案工作重点,着力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查处的高压态势。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8人,其中大案1件,贿赂案1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其中科级干部案3人。办案中,一是加强协作拓宽案源渠道。深化与市县纪委、市院自侦部门的协作配合,多方面拓宽案源渠道。二是在实干苦干中依法依规作为。办案干警始终做到提前谋划、科学排查、周密实施,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严格遵循程序办案,敢于亮剑,勇于担责,不断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坚持一体化办案配合与协作机制。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录审分离等各项办案制度,办案期间严格落实检察长、纪检组长、部门负责人在岗制度,确保了办案工作的安全、无事故。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免疫工程”,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权力不可任性”为主题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指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推动预防工作的社会化。结合全县扶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在定昌镇、册村镇等乡镇开展“精准扶贫”警示教育7次,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全面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守法、廉洁的经营理念,进一步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使用。

六、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的理念,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执法违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强化案件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1人,撤案1件1人,向侦查机关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切实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60人,法院已采纳量刑建议47人。及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情形41件次,保障了刑罚执行的依法进行。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判决提请市院抗诉2件,执行、审判活动监督11件,行政执法监督6件,支持起诉14件。诉讼监督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对每一起案件的审查、受理、办理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抓牢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听一次老革命讲传统、看一场红色经典电影、参观一次革命旧址场馆、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写一篇感悟体会文章”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省检察院组织的“党员先锋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多措并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打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是抓牢领导班子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定力。完善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机制,使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真正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充实配齐党组成员和检委会委员,领导班子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抓牢队伍履职保障。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业务素能建设放在基础性位置,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为载体,将培训的重点放在业务知识的学习、领会和应用上。组织开展“科长讲堂”活动,院中层以上领导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向干警讲授业务知识,真正发挥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每周一课”活动,每周安排一名干警在周例会上讲课,使干警之间的知识得到互补和共享,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从优待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干警办公、住宿等环境改善,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进一步得以发挥。

四是抓牢严格规范管理。依托院领导值周带班、周一例会等制度体系,强化干警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干警日常考核情况做到周周有通报。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制度》、《临时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认真做好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检察改革、业务工作及队伍建设最新进展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全院机关管理严谨有序,初步实现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目标。

五是抓牢自身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检察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定期分级约谈干警制度,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机制。自觉接受市院纪检组的检务蹲点督察,以严格督察促进严格管理,以严格管理促进队伍遵规守纪。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努力保持防范意识不减,约束力度不降,监督问责不松。全面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禁令,以严要求促作风转变,实现了全年无违纪、无违法、无错案。

八、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积极主动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对待执法检查监督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常委会转交办的案件,依法处理,及时反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保障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去年12月20日,举办“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来院参观,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立足业务和队伍实际,蹄疾步稳、勇毅笃行、迎难而上、负重前行,努力探索贫困地区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跨步发展、特色发展的新途径。艰难探索中,队伍素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条件、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服务中心工作和强化自身建设又有新举措。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不够,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部分干警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能力和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服务和保障县委中心工作方面,思路还不够新,办法还不够多,举措还不够细。这些问题以及在本次“两会”上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一七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院党组确立的“讲政治、守规矩;讲纪律、转作风;讲学习、比奉献;抓监督、强服务;抓管理、促规范;抓案件、提质量;抓创新、树品牌”五年工作规划,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县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战略”工作部署,更加有效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更加自觉地把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各种风险型经济犯罪,着力打击网络电信等新型犯罪。全面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依法处置校园暴力等刑事案件。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切实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创新服务精准扶贫的有关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以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主业为目标,科学确定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要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把握宪法定位,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判法律监督工作,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途径,构建法律监督新模式,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四、坚持以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要继续坚持“两个转变”的监督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深入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

五、坚持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及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着力强化员额检察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着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全面加强改革配套机制建设,着力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动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六、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始终,积极开展检察队伍“三新建设”,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育检察队伍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实干苦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缩略词注释

“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是省院杨司检察长为深化检务公开,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一项便民工程。将互联网与服务群众、强化检务公开相结合,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求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打破检察工作“神秘感”,提高执法透明度,全面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客户端。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互联网+”新形势、新要求,依托互联网平台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微博、微信以及新闻客户端四级检察机关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新平台。

“检察开放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提高检察权运行透明度的基本措施之一。其主要形式为检察机关邀请社会各界公众代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观了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或参与重要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以此保障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新建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为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一项具体举措,“三新”是指构建从严管理新常态、营造良好环境新生态、树立争做表率新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