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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
县政协委员 郭 勇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审批效能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影响改革深化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念不够强。一些迷恋审批权,不愿减、不愿放;形成了 “明减暗不减”、“明放实不放”、 “放虚不放实”的现象。还有一些部门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2、集中便捷程度还不尽人意。我县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相对较低,建设规模、所进项目不够完善和充分。3、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政务大厅监督协调不顺畅。由于入驻大厅的审批人员的人事、工资、考核等事项归原单位管理,而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法有效履行监督、协调、管理职责。二是缺乏电子监察系统,难以对行政审批实施全流程网上运作和全过程电子监察。4、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目前,我县审批部门只有纵向系统内部的审批服务平台,只能满足部分网上办理业务的需要,数据库的信息只可以在本系统内实现共享,不能满足行政审批业务的互联互通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1、转变政府行政理念,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真正推动审批办理扁平化,变地理空间上的“一站式”服务为真正意义上的 “一条龙”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进一步推动部门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大厅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实行领导现场办公、首席代表负责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三项制度,真正实现“审批项目进大厅、大厅之外无审批”。

3、进一步强化政务大厅“窗口”管理。要理顺政务大厅的管理体制,建议由分管副县长兼任政务大厅主任,使其规格、级别与职能相匹配。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纪委监察局要派员进驻政务大厅,强化监督检查。

4、建设高水平的政务服务平台。首先是建设高标准的实体大厅中心。其次是建设高水平的网上中心。一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对全县相关网络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和整合,实现信息兼容。二要建立网上审批智能系统。建成全县一体化的行政审批智能化平台。三要建立电子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