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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补贴低收入农户每户300元
2015年冬季取暖期不再"发"煤炭

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为保证全省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省政府决定,2015年冬季取暖期,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300元。

从2011年开始,我省向低收入农户每年每户供应1吨冬季取暖用煤。2014年9月,国务院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决定,2015年冬季取暖期,取暖用煤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化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补贴将由县级财政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