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
(上接第三版)数字化改革,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系统集成各部门碎片化服务,推进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聚焦企业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加快实现从单一事项到“一件事”、从跑部门到跑政府的系统变革。深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以“浙政钉”“浙里办”为基础平台,集成整合政府各部门各层级应用程序,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场景应用开发,掌握和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通过核心业务梳理厘清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路径,开发上线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数字自贸区、生态价值GEP转换等重要场景,编制全省数字政府应用场景目录管理清单,建立有效机制。
六要持续创新和加强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等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动诉源治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作用。要强化调解这个硬核支撑,充分尊重礼俗规则、习惯法等在调整社会秩序中的价值和作用,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标准化、智能化、联动化运作。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能用尽用、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七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改革建设。深化政法办案运行机制和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政法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努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突出以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为抓手,全面应用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创新构建“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全程监督能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
八要提升推广基层治理“四治融合”模式。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要善于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规范征地拆迁拆违、环境治理等重大执法行为,力争全省行政争议总量稳步下降,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下降到8%以下。以“智治”手段优化基层治理形态和方式,推动数字化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拓展基层治理应用场景,打造政务网、互联网、物联网、便民服务终端相融合的全要素基层治理服务系统。创新普法方法手段,积极推进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
九要建设互联网依法治理首善之区。浙江是互联网大省,更要成为互联网强省,必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使网络更清朗、更安靖。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网体系,完善网络法规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涉网立法立规工作,推动现有法规规章制度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尤其是要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跟踪研究和规范管理。加大涉网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创新完善涉网新型犯罪防范打击机制,严厉打击提供信息支持、技术支撑、转账洗钱、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深入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落实互联网治理“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责任制,强化技术管网能力,加强社会面舆情管控。
十要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浙江的光荣使命,承担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先行探路的重要任务。要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在缩小“三大差距”、协调“三次分配”、构建橄榄型社会等方面,加快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为共同富裕创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清理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治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