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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

(接上期)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使命新目标,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我省法治建设规划,牢固树立“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一体协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整体推进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奋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

一要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新概括新阐述,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学懂弄通做实。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八进”活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实轮训培训,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科学体系和核心内涵,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联动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以大党建引领大治理、以大治理实现大平安。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建立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要出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必须更加聚焦浙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小切口”立法,提升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要加强前瞻性法律制度研究,科学编制和实施立法计划,完善立法起草机制,实行专班化运作,确保立法选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疑难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保障社会安全。针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加快立法进度,突出关键性条款、突出浙江特征,需要几条就定几条,既加强行业监管、又促进行业发展。

三要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系统。数字法治是数字化改革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理顺法治浙江建设和平安浙江建设内在逻辑、协同关系的主抓手、总载体。要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着力建设“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大数据检察监督系统、法院智能办案平台,提升推广“凤凰金融智审2.0”应用场景等做法。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集成应用,优化提升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功能,推动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功能闭环。构建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体系,健全政治安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防控、行业监管和网络安全“五大体系”,打造现代化、数智化、高效化、精准化的风险防控体系。

四要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是我省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志性工程,必须抓实抓好,当好探路者。要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政府监管体系,综合执法事项占所有处罚事项比例提升到20%以上,行政执法事项县级及以下执法人员占到85%以上,全面推开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统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要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围绕“放管服”,深化法治化、(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