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手册

一、中央主要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指示精神有哪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郭声琨在5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提出的“三个更强”是什么?

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

三、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三个“事关”)。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七、这三年实施步骤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一年治标,摸排取证,高压震慑)。

2019年(两年治根,重点攻坚,深挖彻查)。

2020年(三年治本,全面肃清,夺取全胜)。

八、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九、扫黑除恶的方针是什么?

依法严惩。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

十、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末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 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十一、有那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着力解决的五类违法犯罪什么?

淫秽、吸毒、传销、拐卖、赌博。

十三、扫黑除恶要与什么结合?

要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四、什么是“软暴力”?

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十五、什么是村霸?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十六、什么是“非法放贷讨债”?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发放高利贷以及为强索债务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损害财务等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 “虚增债务” “签定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

十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包括为黑恶势力分子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支持等。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包括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入股分红、收受贿赂,对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不闻不问、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降格处理、提供保护、徇私舞弊等。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等。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

8.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

十八、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十九、我省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12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十、我市公安机关延伸打击的十二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哪些?

(1)侵蚀基层政权的宗教、“村霸”恶势力;

(2)控制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团伙;

(3)强行逼债的高利贷团伙;

(4)以敛财为目的的车贷、校园贷等“套路贷”团伙;

(5)以暴力强迫手段扩充成员的传销团伙;

(6)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跨境绑架、赌博团伙;

(7)以强迫卖淫和组织卖淫为目的的拐卖团伙;

(8)打击破坏环境的恶势力;

(9)打击盗抢文物的恶势力;

(10)打击枪爆犯罪;

(11)扫黑除恶和打击抢劫、抢夺、强奸犯罪相结合;

(12)扫黑除恶和打击盗抢骗、小案侦破提升相结合。

二十一、农村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是哪些?

(1)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或采取“贿选”“霸选”等非法暴力手段操纵控制农村“两委”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把持农村政权、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恶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3)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土地、矿产等资源,为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宗族势力,在农村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非法抢占他人财产、破坏农业生产、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5)在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公平竞争市场交易秩序的“市霸”“菜霸”“果霸”等黑恶势力;

(6)以暴力、威胁或堵门、堵路、堵车等手段,敲诈勒索驻地企业、厂矿,向其非法索要“占地费”“占道费”“卫生费”,或强揽工程、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地头蛇”黑恶势力;

(7)在农村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筑项目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8)在风景旅游景区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带路、揽客、导游、介绍食宿强迫游客消费的黑恶势力;

(9)在农村经营、操纵“黄赌毒”,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10)各种农村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二十二、涉及矿产资源领域的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哪些?

(1)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宗族势力,垄断集体矿产企业经营、侵吞公私财产的黑恶势力;

(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占地,逼迫村民搬迁、放弃合法补偿,霸占矿产资源、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3)在矿产企业实施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煽动闹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矿产资源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强行垄断矿业运输的黑恶势力;

(5)以中介为名,控制、操纵旷工,强行向矿产企业收取明显超过市场价的“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矿山经营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民用爆炸物品的黑恶势力;

(7)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滥挖滥采、阻挠干扰行政执法的黑恶势力;

(8)以暴力或暴力威胁,实施破坏性采矿的黑恶势力;

(9)在矿区、矿工生活区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10)矿产资源领域各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二十三、候选人联审机制是指什么?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二十四、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指什么?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⑧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二十五、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