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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才是治本之道

本报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过“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式,反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腐败的根源在于对权力制约的不足,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所以必须进一步从制度反腐上下功夫,构建从严反腐常态化机制,才能进一步达到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的效果。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从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高压反腐的严格举措,腐败现象得到极大好转,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也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这比“独狼式”腐败危害要大得多。有的地方和系统案件频发,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有的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往往一些腐败案件案值动辄千万、上亿,甚至十几亿、几十亿,令人震惊、令人发指。

总体来看,现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主要是指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因此,目前反腐工作在治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治本显得尤为重要。

制度反腐防治腐败的关键所在

要防治腐败,就必须从解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方面着力。不敢腐的方式是高压惩处,不能腐的方式是完善制度,不想腐的方式则是强化廉政教育。

解决“不敢腐”难度很大。要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就要严查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言:只要利润超过了300%,就一定有人铤而走险。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凡贪赃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然后将其剥皮,用人皮裹上稻草,挂在官衙左边,让每个为官者早晚瞻仰。即使如此严酷的刑罚,也没有完全震慑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截止201 5年3月,被查处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和军级以上官员76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的党员干部超过10万人。可以断言,今后一段时间,还会有不少腐败官员陆续落马。为什么明代的酷刑难以根治腐败?为什么在当前的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仍然有领导干部“前腐后继”?就是因为腐败分子的“利润”可能超过了马克思所说的300%若干倍。当前,有的官员迫于反腐高压态势的震慑而“不敢腐”,但这只是他们的权宜之计,一旦惩治腐败的力度稍有缓和,他们就会“重操旧业”,甚至变本加厉地搞腐败。由此可见,要彻底解决“不敢腐”问题难度很大。目前的肃贪惩腐只是治标,离“不想腐”还有很远距离,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然是解决“不敢腐”的最直接手段。现阶段的铁腕反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