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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沁县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根据省气象局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字〔2014〕131号)、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长治市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工作的通知》(长建发【2015】21号)、《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沁县气象局、沁县市政园林中心关于加强城市内涝信息共享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沁建字〔2020〕7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10月,沁县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已由山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并经沁县气象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各相关单位可将其作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依据,确保城市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

沁县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为:

式中:q为设计暴雨强度(升/秒/公顷),P为设计重现期(年),t为降雨历时(分钟)。适用于沁县城区境内重现期≤100a、历时≤180min的情况。

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导致局地降雨存在年代变化,5~10年将对该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一次误差复核或修编。

1、本公式适用范围为沁县定昌镇规划城区,沁县其它乡镇、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可参考使用。

2、本公式适用于建筑工程雨水系统、市政雨水管渠、防涝设施规划。其它工程可参考使用。

3、本公式自公布之日起启用,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沁县气象局、沁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该公式的解释说明工作,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可向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沁县气象局、沁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反馈。

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省沁县气象局   
沁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