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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 秦超 9月3日,中共沁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中共沁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方案》等文件,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其他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卢展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保持正确前进方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县的坚定自觉,全面具体深入地做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实重点任务,提升依法治县效能。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要对照2020年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确保条条落实、事事见效。要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阳光司法。要坚持普法守法。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老百姓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要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抓好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会议强调,要强化协调配合,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把关定向和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县各方面、全过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责任分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