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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喜获2019年“山西省文明县城”称号

本报讯 记者 井娇 日前,从省文明办获悉,在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表彰中,我县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山西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同时,全县15家单位也榜上有名,其中:牛寺乡、册村镇、松村乡被授予“山西省文明乡镇”称号;郭村镇东坡村、松村乡长街村、杨安乡佛堂岩村、牛寺乡走马岭村、新店镇老南沟村、牛寺乡南涅水村、杨安乡许庄村、册村镇西北村被授予“山西省文明村”称号;纪委监委、检察院被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沁县中学、沁县第五中学校被授予“山西省文明校园”。

“山西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是反映县城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省内县城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在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中,我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干部群众激情高涨,社会风气呈现可喜变化,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不断刷新沁县精神文明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