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沁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8个,从业人员2369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98个,占 100%。国有企业3个,集体企业1个,有限责任公司16个,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4个,股份有限公司1个,私营企业75个,其中私营独资企业5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64个、私营股份有限公司6个,其它企业2个。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国有企业占3.06%,集体企业占1.02%,有限责任公司占16.32% %,股份有限公司占1.02%,私营企业占76.53%,其它企业占2.04 %,(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农副食品加工业19个,食品制造业11个,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7个,纺织服装、服饰业2个,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个,家具制造业2个,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个,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4个,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个,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个,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个,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个,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个,金属制品业2个,专用设备制造业2个,其他制造业 1个,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个,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个,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个,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个。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占19.39%,食品制造业占11.2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占7.14%,纺织服装、服饰业占2.04%,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占4.08%,家具制造业占2.04%,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占2.0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占4.08%,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占4.0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占3.0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2.0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19.3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1.02%,金属制品业占2.04%,专用设备制造业占2.04%,其他制造业占1.02%,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占2.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4.08%,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占3.0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08%。(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538940.7万元。负债合计559638.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80.2万元(详见表3-3)。
表3-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89个,从业人员4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66.7%和760.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9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1%,有限责任公司占内资企业13.5%,私营企业占85.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内资企业38.7%,私营企业占61.3%。(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1.3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98%,建筑安装业占17.9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2.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4.8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76%,建筑安装业占11.1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1.21%(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025千元,比2013年末增长1219.7%。负债合计48870千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761千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