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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荣获省级平安县称号

本报讯 记者 井娇 近日,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省级平安县(市、区)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我县等49个县(市、区)入列。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围绕平安山西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突出依法治理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以时时平安促久久平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争优创先,按照新修订的《省级平安县(市、区)创建标准及命名办法》(晋平安组〔2020〕1号),在逐级申报、层层审核、广泛征求意见、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命名我县等49个县(市、区)为“2018、2019年度省级平安县(市、区)”。

今后,我县将在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平安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