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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

连翘是我县宝贵的中药材资源,也是全县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抚育连翘采收秩序,提高我县连翘的产量和品质,加强连翘采收秩序管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和人工抚育药材资源的重大意义,营造人人关心、人人保护野生人工抚育药材资源的浓厚氛围。在此,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根据我县今年的气候特征,结合2020版《中国药典》对连翘标准增加挥发油检测项目实际,2020年,全县连翘采摘时间确定为8月下旬—9月初。挥发油主要分布在种子中,6—7月采收的种子水分多挥发油少。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二、连翘主产区内的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微信群、标语、告示等把禁止连翘抢青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发现连翘采青行为立即制止和处理。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强对连翘抢青采收行为的打击。业务部门要加强连翘市场趋势、抢青危害性等信息宣传,增强中药材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抢青采摘和收购。

四、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连翘采青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沁县桑果药材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