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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县2020年度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治超成员单位,各货运源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度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共14家)及监管人员予以公示。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责、密切配合,依据法定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源头企业要认真执行治超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装载配载,确保不发生超限超载现象。

附件:沁县2020年度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公示表

2020年6月2日
沁县2020度货运源头企业及监管人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