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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 秦超 5月14日,我县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县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卢展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田耀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炜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19年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20年度全县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卢展明指出,县委审计委员会成立运行以来,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谋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着力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沁县审计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今年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卢展明强调,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相关部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制度优势,健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对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切实聚焦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审计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抓好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收支、民生社会事业、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真正做到以高质量审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三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要落实全覆盖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全覆盖”的效能,扩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防范和发现问题,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完善防范问题发生的体制机制,把审计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四要切实注重相互贯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的重要指示,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贯通协调机制,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彰显审计权威。审计机关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审计铁军,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