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故县派出所:护林防火一线显担当
入春以来 共办理非法野外用火案件五起 行政处罚五人

走进县公安局故县派出所,翻开值班室“接警登记簿”,上面记录着这样一条警情:3月12日下午,故县镇德胜沟村村民邱某某在本村自家地里焚烧玉米秸秆,被巡逻至此的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查获。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县公安局故县派出所辖故县镇、南泉乡两个乡镇42个行政村及瓮城山林场,辖区内松树林地较多,权属交叉,农林交错,部分林地紧临村庄,管控难点多,是我县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针对这种情况,故县派出所全体民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主动分析研判辖区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预防查处的办法,群策群力,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共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近日来,派出所民警协同乡镇林管员,就春季森林火灾发生的预防工作进行交流。故县派出所所长孙国钧认为,最好的护林防火莫过于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派出所把辖区群众普法教育作为头等大事落到实处,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进家入户耐心劝导,张贴宣传通告,在山西公安掌上派出所发布消息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积极宣传《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农作物秸秆和树枝落叶的通告》及护林防火安全知识,让群众对消防常识的知晓率不断扩大,让法律在群众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出“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新氛围。

同时,派出所民警联合各村村委会干部、林场负责人对易发火灾林地进行了摸排,了解每个村庄林地的基本情况,进出林地道路情况。在现场实地排查时发现,因为疫情防控,部分村庄采用堆土封闭道路的做法,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影响耽误抢险扑救,派出所建议相关村委会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整改,既要兼顾疫情防控,也要未雨绸缪,防止出现影响火情扑救的情况发生。

“三分造林七分管”,预防森林火灾又是管护的重中之重,对于擅自用火违法犯罪行为,故县派出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入春以来,该所共办理非法野外用火案件五起,行政处罚五人,有力震慑辖区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故县派出所将打好护林防火组合拳,像坚固的盾牌一样矗立在生态沁州的前沿,织密护林防火屏障,保护辖区林业建设成果。

刘昌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