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年来,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县林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随着“十月一”临近,祭祀活动增多,诱发火灾因素集聚,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在此,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今年干旱少雨,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防火形势严峻,森林火灾多为上坟祭祖引发。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进行烧荒、烧茬、燎地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加强对老、幼、聋、哑、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110 7023908 7023230)。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建设北方水城、美丽沁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
沁县应急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