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三定一强”规范农村党务工作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针对当前农村党组织仍存在的党务工作不扎实、不规范等问题,沁县从制度层面出发,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实了农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定人员。要求每村确定1名党务工作者,出台《农村党务干事工作职责》,明确文件资料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工作等6方面18项职责,实现了专人专管。二是定标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统一印制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格式内容;制定《农村党支部档案管理办法》,将支部档案整理存档分成7大类43条,进一步细化了农村党务工作,强化了操作性。三是定规矩。制作会议记录审核专用章,推行定期审核会议记录制度,各乡镇党委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审核5次联系村会议记录,组织委员至少审核5个党支部,县委组织部每月随机抽查5个乡镇党委,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切实把压力传到基层,指导做到一线。四是强服务。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轮流坐班工作制度,村村做到值班表上墙、值班制度上墙、服务内容上墙,做到党群服务中心人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真正做实为民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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