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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四从严”“五到位”治理大气污染

面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沁县立足县情实际,紧扣影响全县空气质量的“燃煤”“扬尘”两大顽疾,坚持从严明确责任、从严强化督战、从严精准问责、从严改进作风,确保集中供热全覆盖、清洁取暖改造、“一点一策”治理、扬尘治理、经费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安排3263万元资金投入为保障,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大任务”“十项措施”安排部署,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补短板、拿实招、出重拳。为了迅速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沁县克服财政困难,多方筹集资金3263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清洗清洁设备购进、主城区裸地综合治理、清洁取暖改造和重点防治工作经费投入,群策群力多管齐下,要求集中供热全覆盖、清洁取暖改造、“一点一策”治理、扬尘治理、经费投入五项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全部落实到位,全面向大气污染“开战”。

坚持问题导向,向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发力。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部署要求,沁县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沁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沁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一点一策”工作方案》《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时限要求,细化明确了源头管控、部门联动、经费保障、追责问责等事项,确保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沁县制定印发了《2019—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量化问责办法(试行)》,抽调部分单位精兵强将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督查组成立以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部署、下发的工作清单,下沉基层,较真碰硬,一项一项抓督查,一项一项促落实。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督查组及时上交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严格问责,有效倒逼了责任和工作的落实。

冯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