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重申“十个严禁”如下: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月饼和名贵特产等;
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
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禁令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55--7029110,邮箱sxqxjwdfs@163.com。
中共沁县纪律检查委员
沁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沁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