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县里强买强卖的团伙,瓦解了;让人敢怒不敢言的“路霸”,被抓了;为非作歹的恶势力团伙,被揪出来了……
自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高擎法治利剑,在沁州大地掀起了一股扫荡黑恶势力的风暴。
截至目前,沁县打掉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要重拳出击,也要严厉打击
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我省反馈情况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标对表问题清单、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部署安排、逐项销号整改。
在县直部门,协调作战、高效办案的合力迅速形成: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了同步推进、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囊括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侦查打击、打伞破网、案件审理各个环节。
县扫黑办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谋部”“指挥部”,强化信息报送、分析研判、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表格,确保中央及省市县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县公安局扎实开展“清风1号”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起底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同时,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对提起公诉的5起恶势力犯罪及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进行了定性和事实认定;县法院抽调刑事审判骨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团队,专门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斩断黑恶势力资金链,彻底摧毁其再犯资本。2018年共受理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3件,均已全部作出判决。2019年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判决1起,尚有2起正在审理过程中。
在各个乡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迅速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勇担第一责任,抽专人组专班办专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让靶心瞄得准,沁县还在政法机关创新实施“小三长”协同配合机制:在涉黑涉恶案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前,由公检法分管领导及侦查、检察、审判业务骨干对案件进行“会诊”,从审查起诉、法庭审理的角度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办案质量和效率双双提升。截止目前,我县没有出现涉黑涉恶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要保护人民,也要依靠人民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
如今,在沁县的小区、街道、车站广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海报、视频、举报公告随处可见。共组织张贴“五严打五整治一强化”公告3万余份,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黑恶势力所涉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及刑法相关规定》3万余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10万余份,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3万余张。全县306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都张贴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报》,均悬挂有扫黑除恶标语横幅,张贴有《举报奖励公告》,设置有扫黑除恶举报箱,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全县上下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沁县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对上级交办线索,立说立查。县公安局约见中央督导组交办18条线索所涉及到的4名实名举报人,并对交办线索办结情况全部作出回访解释。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核查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线索27条,其中公安部转办线索3条,省厅督办、转办线索6条,省厅交办线索8条,市局督办、交办线索10条。
对民事纠纷黑恶势力,延伸打击。县法院注重在民事纠纷领域发现和收集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举报,对2014年以来的暴力团伙犯罪逐案排查、深挖线索,调阅相关档案9件、核实人员情况50多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收集核查问题线索100余条。
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和住建、交通、国土、扶贫等部门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摸排上报线索390余条。 (下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