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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党建研究会2018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报告
抓基层党建 促脱贫攻坚 推动乡村振兴研究
县委组织部 县党建研究会课题组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更是解决新时代社会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概括为“5+1”,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加上摆脱贫困。其中摆脱贫困是前提,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的衔接到了一起,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脱贫攻坚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二者内在统一。特别是对贫困地区而言,2020年之前的乡村振兴,核心还是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担负着领导者、组织者、落实者、推动者、服务者的重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打赢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意义重大,也是基层党组织目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为此,我们组织力量,结合沁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沁县脱贫攻坚现状与实践

实施全面脱贫攻坚以来,我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全面实施了“七个强化”:

一是强化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素质。县委组织部出台《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只要脱贫攻坚业绩突出,就能得到提拔重用”的用人导向。调整配齐乡镇书记,组建扶贫工作站,招录乡镇“三支一扶”扶贫专干13个,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30个,吸引在外本土人才、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当选两委主干,为基层党组织打造了打赢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带不走的工作队。

二是强化帮扶责任,加大帮扶覆盖。建立了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责任制、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包村脱贫责任制、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和现场督查推进等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帮扶、机关单位包村帮扶、党员干部到户帮扶、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第一书记任职帮扶的“五帮联动”机制。各级下派驻农村第一书记183名,市县两级工作队133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员463名,实现了贫困村贫困户干部帮扶全覆盖。

三是强化主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发展集体经济、电子商务技能等建立“月月有主题、周周有培训”培训制度,学习培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并在全县基层干部中开展脱贫攻坚知识闭卷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全县基层干部党建业务能力和脱贫攻坚工作能力。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基础设施。为了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每个农村支部都足额发放万元党建经费,贫困村党支部另增8000元。同时加大农村运转经费的投入,先后为农村和社区投入运转经费300多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党日活动和集体经济破零等工作。并采取财政拨付和党费划拨的办法挤出202万元为41个农村(社区)活动场所进行了改扩建,夯实了农村支部基础阵地建设。

五是强化载体搭建,拓宽帮扶路径。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帮助贫困户销售自种农产品、帮助寻找就业岗位、帮助掌握致富技能、帮助看病就医报销、帮助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的“五帮”活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争当政策宣传热心人、争当脱贫攻坚带头人、争当村容村貌维护人、争当矛盾纠纷调解人、争当困难群众贴心人”的“五争当活动”。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回乡奉献日活动,以县委组织部名义向流动党员发放《秉承党员本色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倡议他们抽出一天时间回乡或者捐出一日收入扶贫。有效拓宽了帮扶路径,展现出了脱贫攻坚“干不干,看党员”的新时代党员风貌。

六是强化“造血”功能,壮大集体经济。县委卢展明书记针对沁县集体经济薄弱这一突出问题亲自领题调研,总结出适合我县实际的资源出租型、资产盘活型、资金利用型、旅游开发型、能人依托型、产业发展型、成果收益型、政策扶持型、机制创新型9型破零模式,制定了《沁县2018年贫困县摘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乡村两级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于10月底实现全县30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部“破零”,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力促脱贫实效。县委围绕脱贫摘帽这一中心工作,成立由“四套班子”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组和督导组,并授予督查组临时处置、先斩后奏、建议提拨重用等权力,采取每季度定期检查和阶段性专项督查的方式,深入基层查问题、作指导、传压力,对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过程、常态化、全方位、拉网式、多轮次的督查。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决胜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党组织组织力弱化,与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组织设置不优。不少边远农村人口少,党员数量少,质量差,按照传统以村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明显存在与乡村振兴要求脱节问题。还有些村办企业、合作社,没有达到组织覆盖,存在组织盲区。二是号召力和凝聚力弱化。不少农村党组织面对乡村振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缺思路、没办法,所以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三是战斗力不强。后备干部存在数量不足,管理培养不够,备而不用的现象,有些村干部一直在少数年龄大的人之间轮换,班子缺乏活力。四是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参加人数、活动时间和质量都难以保证。五是“双带”能力不足。不少村的党员平均年龄差不多都在60岁以上,有的自身就是贫困户,缺乏带头致富的本领,党员的“双带”作用发挥不明显。还有些党员宗旨意识淡漠,不能用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主观上不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农村干部队伍素质不高,影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成效

一是年龄大,文化低。从这个调研结果来看,年龄在46岁以上的占到了70.8%,初中文化以下的占到了60.3%,他们对外面的先进经验学不来,对扶贫政策吃不透,在脱贫攻坚中没实招,在落实政策上有偏差。二是私心重。从贫困户建档立卡开始,就有些干部把贫困指标和扶贫政策送人情,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比如,把亲朋故友和难缠户列入贫困户。三是责任心不强。有些支部书记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事情上,对支部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不上心,遇到难事和问题推给上级或第一书记。

(三)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产业兴旺差距较大

一是产业项目不适合。产业扶贫是脱贫的根本,但有些村脱贫产业不适应市场规律,结构单一、布局分散、抗风险能力差、带动力不强。二是项目跟进不到位。我县2017年电商扶贫培训,微商培训开班12期,贫困户参加220多人,但由于后期无人跟进指导,只有65人实现就业,真正因微商脱贫的只有少数人。三是帮扶工作不扎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有些干部对帮扶对象实质性的帮助不多,甚至个别干部对帮扶对象实施的脱贫项目不清楚。

(四)帮扶队伍潜力没有完全发挥,帮扶效果欠佳

从第一书记看:一是有些第一书记人下去了心没有下去,在工作上有应付情绪,不能按规定吃住村里,不愿积极主动为村里谋划。二是缺乏农村工作经验。有些第一书记长期在机关工作,对农村工作不熟悉,下去后短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三是资源不足。也有些第一书记想干事,也能俯下身子,但由于缺资金,单位又不能给予太多支持,最后空有想法,没有办法。

从驻村工作队看:一是帮扶工作不精准。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制约发展因素、发展愿望、实现脱贫路径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和调研,盲目帮扶。二是帮扶资源不均衡。受省、市、县各级之间资源和权力的差距,各部门之间实力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帮扶单位好领导重视的帮扶力度就大,帮扶工作队工作就积极有动力;帮扶单位实力弱的,协调不上资金项目,工作队做不出成绩,工作积极性也就不高。

(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懈怠思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有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上热下冷”、“等、靠、要”的现象。安于等政策、靠帮扶,享受项目资金的支持,觉得脱了贫就失去了项目扶持和资金来源,从心里不愿脱贫。还有些群众以贫为荣,争做贫困户,产生惰性思想,把扶贫政策当成一劳永逸的救济。还有些贫困户文化程度低、劳动能力弱、没技术,习惯于“要我脱贫”,做不到“我要脱贫”,脱贫信心不足。

(六)少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对脱贫攻坚大环境造成污染

有些党员干部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以沁县为例,脱贫攻坚以来基层党组织一共涉案12起,受到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警告4人,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1人,开除党籍1人。

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乡村振兴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

一些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抓组织建设方面停留在版面、会议记录、台账上,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在工作中本末倒置,不注重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疏于对党员群众管理教育和引导,使党领导一切在有些地方显得有声无力。还有些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以点带面,“垒大户”现象,重点打造几个检查点,使扶贫资源不能均衡享受,对贫困村重视程度也不一样。

(二)农村优秀人才匮乏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村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影响脱贫攻坚成效和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严重掣肘。一是人才流失严重。现在村上年轻的、有能力的基本都外出打工谋生,有的已经扎根城市,留在村里的多数是老的、病的、干不动的。我县剩余的84个贫困村,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人才空壳村、空心村。二是组织队伍弱化。贫困村党组织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不高、结构不优、后继乏人的问题。组织生活都没法正常开展,直接导致村党组织书记“人难选”。三是党员纳新乏力。年轻优秀人才的流失,使好多支部想发展个年轻党员都难,有个别年轻人回村入党,也是抱着借鸡生蛋的想法,并不是想真正回村发展。所以多数是入党以后把组织关系转走,有的关系虽在,但人并不回来。

(三)农村干部激励机制欠缺

一是干部待遇普遍低。农村两委主干的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发放,报酬好一些的村可以达到一万多元,差一些的村不足一万元,还有的更低,相比外出打工者的收入差距很大。二是政治上没前途。近几年乡镇换届中虽然也有一些村干部被选进了乡镇领导班子,成为事业、公务员编制,解决了后顾之忧,但都是凤毛麟角,对于整个村干部队伍来说,这样的机会杯水车薪,绝大多数村干部没有这样的机会。三是卸任后没有保障。有些村支部书记长期任职,年轻时一心扑在集体事业上,但卸任后生活补贴微薄,生活困顿,也造成一些干部在任时把干部待遇当成多份收入,自己主要精力还是干自己的事业,对集体工作不上心。

(四)帮扶队伍管理滞后

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是中央立足贫困村现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织保障,但在选派和管理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派出单位对于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只履行选派职责,对他们学历、年龄、基层工作经验、能力等方面要求把关不严,下去以后工作状况了解帮助支持不够。在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对管理中也存在责任量化不明确、保障激励不足、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致使部分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下去后把自己置身于“打工者”的位置,不主动想办法帮助村里脱贫。

(五)农村集体经济薄

“手中无米,唤鸡不灵”,没有经济收入,村党组织就没有提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从沁县调研情况来看,大部分村是依靠资源出租、政策扶持实现破零,产业带动能力还比较薄弱,集体开支多数村还得依靠转移支付。

(六)监督管理乏力

一是资金使用方面,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环节复杂,但实施过程中有些款项必须支付,致使有些干部在资金使用中简化程序、先斩后奏、挪用占用,造成资金管理混乱、使用不规范。二是政策性补贴方面,补贴对象对应当享有的权益认知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因素,也造成了扶贫资金监管难。三是惩戒约束方面,有些乡镇对于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提出警告,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还有的监管部门在执行有关纪律时雷声大、雨点小。由于在脱贫攻坚中违反纪律成本低廉,导致有些党员干部不把纪律当回事,把自己置身于严守纪律的外围,使监管有声无力。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脱贫攻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弘扬革命传统,树立必胜信心。沁县是一个革命老区,自古就有着不惧困难、坚韧不拨、勇往直前的革命传统和吃苦耐劳、自强不息、顽强拼博的奋斗精神。全县党员干部要传承和发扬沁县精神,增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脱贫攻坚当成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树立必胜的信心,带领全县贫困群众,战胜“穷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迈向小康道路的“歼灭战”。

2.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党的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乡村振兴,必须突出党的领导,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主心骨”地位。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加强“三基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来抓,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网络,把抓党建和当前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使基层党组织真正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3.搞好思想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要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补齐内生动力不足的短板。一是要加强正面教育。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政策宣讲员作用,走村入户开展宣讲,同时运用远程教育、党员微信等方式让脱贫政策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改变被动、依赖、观望心里。大力宣传奖励一些积极配合实施脱贫产业,通过自身努力脱贫摘帽的光荣户,以此激励未脱贫户比学赶超,形成“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贫困可耻”的社会新风尚,激发贫困人口自身发展的动力,实现自主脱贫。二是要坚持为帮扶对象办实事。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的思想问题,是因为基层干部光讲空话、不办实事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的。贫困户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思想政治工作就插不进手。基层党员干部在帮扶中要以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为贫困户办实事,解难事,想贫困户所想,急贫困户所急,让贫困户从切身利益的小事中感受到党的关心关爱,从而激发脱贫的信心和动力。

(二)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组织保障

1.推行组织“联建”,优化组织设计。结合农村实际状况,按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对人口少,发展慢,人才缺的贫困村,要积极探索推行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党组织联建模式。发挥大村、强村产业优势和人才优势,走挂靠式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在合作社和村企建立党支部,以产业带动、能人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对集中移民小区实行与所在地党支部联建或者移民小区优选联建模式建立党支部。以打赢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乡村振兴任务要求为目的,科学设置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2.建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好“领头雁”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好的书记至关重要。加强农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必须把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严把“选”、“育”、“用”三个关键。一要放宽选人视野。打破原先两眼盯住村里人身边人的习惯,打破年龄、地域、身份、职业等的限制,主要从优秀的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复转军人、退休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拨人才,也可以采取外聘回请、跨村任职、组织下派、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优秀乡土人才回村担任干部等多种形式拓宽选人渠道。二要强化素质提升。首先要认真贯彻实施好省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两委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在此基础上围绕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以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岗位履职、脱贫工作等重点进行培训。根据村级党组织书记虽是干部,但更是农民的身份特点,采取一些送出去、请进来等现身说法的培训模式,加强先后进村之间的交流学习。真正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三要注重激励保障。要严格按照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制度、廉政承诺制度,严考实核工作实绩,依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补贴。扎实开展“基层党建红旗村”评比、“脱贫攻坚优秀书记”评选表彰活动,激活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的原动力与创业热情,推动脱贫攻坚扎实开展。

3.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进行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积分制量化考核,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二要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现在剩余贫困村党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摸底,对摸底中不胜任、能力不足、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及时调整,并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包联整顿。每个软弱涣散支部都要有一名县处级领导联系,有一支乡镇工作队进行整顿,有一个驻村单位进行帮扶,形成组团式帮扶整顿态势。三要加强党员干部技能培训。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必须要求党员干部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术,鼓励他们带头创办合作社、企业,弘扬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新时代党员风貌,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打赢脱贫攻坚顺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作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4.健全激励机制,留住用好人才。一要建立脱贫攻坚中相应的激励措施。对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作风扎实的优秀党组织带头人进行物质和荣誉双重奖励,激发更多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创业热情。二要加大村干部报酬待遇。以沁县为例,农村两委主干待遇基本都是一万元左右,作为农村家庭主要的经济支柱,这样的收入根本支撑不了家庭开支,只有提高村干部待遇,才能为其全身心投入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三要畅通优秀村干部晋升渠道。要让村干部看到前景,在政治上有奔头。可以建立高等院校毕业生回村任职若干年,考取县乡公务员、县乡事业编制度,打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回村工作实现长远就业的渠道。建立优秀村干部任职达到若干年,可选拨到乡镇任职制度,使更多农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有前途、有出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村发展。

(三)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基层党组织合力攻坚的强大态势

1.完善责任落实考核体系。坚持实行脱贫成效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一票否决”,把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扶贫资金拨付、干部考核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考核权重、惩戒约束和结果运用,建立脱贫攻坚一线激励发现使用干部的具体办法和机制。并进一步细化帮扶职责,明确帮扶主体与帮扶对象的帮扶责任,实行帮扶建账负责制。从建账到交账谁帮谁负责,把职责定位定准定严,做到考核有依据、管理有办法,促进责任落实,强化帮扶效果。

2.激发乡镇党委的主责主业意识。一要建立脱贫攻坚党委成员包联责任制,形成“周研究、月会诊”工作制度。每一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月初,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问题的举措。二要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调研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就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进行专题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三要建立健全驻村接访制度,明确包村领导每周必须在所包村驻村工作2天以上,指导督促脱贫攻坚具体任务和群众来人来访等工作。

3.管好用好帮扶队伍,激发帮扶动力。一要精准选派。认真统筹各个方面的人才资源,做到因村、因需下派人才,把工作能力强、热心农村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强的人才派下去,确保能帮、会帮、肯帮。二要保驾护航。为确保第一书记能尽快适应农村,融入农村,上级党委要树立“扶上马、送一程、护一路”的理念。在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状况,多提指导性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有可行性干事创业想法的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同时要帮助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心理上困难,促进他们快速成长。三要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抓党建夯基础、抓学习提能力、抓脱贫聚民心的工作职责。规范执行第一书记月例会制度、驻村签到工作制度和月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对履职能力差,责任心不强,脱贫攻坚与党建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两委干部和群众评价差的;重点工作和单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受省市通报批评的,镇党委要申请组织部及时召回。对连续三次督查不在岗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仍不积极改进的可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纪律处分。四要激发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尽可能为驻村工作队创造便利条件,确保驻村工作队“下得来、住得住、能工作”。充分发挥好帮扶工作队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优势,在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方面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发展渠道。

4.压实农村党组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者、组织者、落实者、推动者、服务者,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和群众接触最密切的优势,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上当好“瞄准器”和“智囊团”;更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当好脱贫攻坚的造血干细胞,带动群众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各级党组织形成脱贫攻坚的整体合力。

(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各乡镇要引导帮助贫困村立足资源优势,把资源变资产。对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农房等资产,通过改造、资产重组、租赁等方式获得收入;对拥有集体耕地、林场、荒山、鱼池等资源的村,可通过土地流转、复垦、改造提升、集约化经营等方式获得收入;对有民俗文化、山水风光、红色文化和人文资源的村,通过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教育等方式获得收入。

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一村一品一主体”,积极推行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致富能人+农户、支部+基地+农户、支部+公司+农户等多种模式,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一要以现代农业开发区为载体,依托我县农业产业集团,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特别是要抓住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在创品牌、扩规模、增效益上做足文章,围绕农业办工业,延生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二要加大力度扶持村级光伏发电站、旅游产业、电子商务等村集体经济。对已经投资建成的光伏发电站,完成好并网发电;对现有的电商平台,加大贫困村服务网点的支持力度,抓好电商带头人培育工作;继续走乡村旅游与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道路,对现有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并辐射带动周边村再打造一批旅游亮点,形成旅游产业集群。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体经济收入较低的贫困村,要加大上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一要积极推行贫困村组织活动场所基本配备标准化建设。使支部活动场所具备基本办公、接待来访群众和开展组织活动的基本条件。二要完善公共服务实施。加大贫困村道路建设力度,实现贫困村道路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的基本生活要求。三要做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推进贫困村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乡村清洁工程,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和精神风貌。

(五)加大督导力度,压实工作作风,营造廉洁扶贫的良好环境

1.强化巡查督导。县委脱贫攻坚督导组要强化督查巡查,既要督责任、督任务,更要督作风。通过查重点、查进度、查成效,倒逼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坚持真扶贫、扶真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确保脱贫攻坚成色和质量。杜绝过多泛滥要材料、填表格、搞不必要检查,对扶贫攻坚中弄虚作假、堆大户、垒盆景、掺水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

2.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对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规避资金使用风险,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和使用一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村级党组织在扶贫资金使用中要坚持“四议两公开”,对于挤占、挪用、贪污侵吞扶贫资金的腐败现象,一经举报和发现,立即由纪检部门严肃查处,从严处理。

3.强化贫困户动态监管。切实掌握贫困户项目实施情况、收入增收情况。对项目实施不精准的贫困户,要进行思路调整,帮扶调整;对达到脱贫标准,并有巩固增收措施的,要退出贫困户,并落实好脱贫不摘帽政策,确保贫困户公开公平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