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3月21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树堂、郝玉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郗淑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部门24名拟任职人员的供职报告,表决通过了对24名拟任职人员的人事任命决定,刘光清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面向宪法进行宣誓。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连玉红、霍东亮、刘晓强等三名同志辞去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刘光清指出,这次任命,坚持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有机统一,对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实现了党的意图和人民意愿的完美结合。新任命的同志要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感恩之心,对法律和权力的敬畏之心,在新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改革创新,奋发有为。
会议要求,一要不负重托,坚决扛牢振兴沁县的政治责任。担负起沁县发展的重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二要不辱使命,依法履行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身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三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四要抓班子,带队伍,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魏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