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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0日在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沁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卫东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沁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过去的一年,我院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7件,审结1237件,结案率达到96.11%。在新收案件数量增加约15%的情况下,结案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审判执行工作全部超过了省高院的约束性指标。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0件,审结78件,结案率97.50%。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公诉机关起诉的3起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了快审快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信心,斩断了黑恶势力向农村蔓延的触手,净化了基层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坚持严厉惩治侵犯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惩处了一批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犯,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用法治力量守护我县的绿水青山。四是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扶贫款的犯罪行为,切实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五是积极发挥刑事审判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促使其更好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行未成年被告人“圆桌审判”模式,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既体现了法律的尺度,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

(二)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5件,审结762件,结案率98.32%。一是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审理各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9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0件,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金融秩序。二是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妥善审理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属纠纷,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脱贫攻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注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探索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是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三)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32件,结案397件,结案率91.89%。在案件数量猛增200余件的巨大压力下,我院全体执行干警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苦干精神,连续作战,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0余人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投资等行为,迫使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二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抗拒、逃避执行的被申请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三是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由专人24小时值守。强化执行工作信息化应用,实现执行指挥扁平化、可视化、查控一体化。四是首次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该案标的物通过“网拍”溢价率超过了20%,既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又最大限度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审判机制不断创新

改革是人民法院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司法改革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利用数字法院系统,完善案件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案件从立案之日起到宣判结案后,全部由数字法院系统进行全流程转办、全流程留痕、全流程监控,将审判权力运行关进了制度和系统的“笼子”中。二是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发挥案管局监督、协调的职能作用。健全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修订《沁县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切实通过制度建设,完善审判管理。三是全面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并将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与审判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形成了提升审判质效的倒逼机制。

(二)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突出服务审判、理顺职能这一目标,优化重组主要审判业务庭室和团队,合并精简职能相近的工作部门,现阶段我院只保留了5个主要内设机构。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了扁平化管理,进一步加快了人民法院去行政化步伐。

(三)加强员额制法官使用和管理。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制度改革,确保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好员额制法官动态管理,推荐2名法官助理参加全省员额法官遴选考试,制定了《沁县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机制》,保证法官能进能退。

(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按照新修改《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提请县人大任命39名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壮大了人民陪审员队伍,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为深化司法民主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我院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手段,突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一)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办案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改建、新建科技法庭各1个,实现了科技法庭全覆盖。加快三级法院局域网建设步伐,实现了基层派出法庭局域网互联互通,形成了案件流程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分析,发挥了信息化建设对案件审理动态监控和综合研判的突出优势,促进了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

(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我院在不断推进执法办案的同时,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举办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全年共公开裁判文书488件。做好庭审直播工作,全年共直播庭审606次。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咨询、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等功能。落实司法救助,保障诉权平等,全年为涉民生案件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超过12万元。

四、坚定理想信念,强化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一)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建院、思想建院、组织建院工作思路,要求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衡量干警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标准,规范法官言行,净化法院风气,使讲政治、顾大局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了“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开展了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通过正风肃纪,架起了纪律约束的“高压线”,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全面加强法院队伍能力建设。我院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审判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审判业务、司法行政等方面,参训人员做到全覆盖。由参训人员主持专题学习汇报会,起到良好的带动和传播作用。在走出去的同时坚持请进来的培训工作思路,邀请到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党校教授在内的各界专家学者到我院举办政治和业务知识讲座,进一步提升了法院队伍能力水平。

(四)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耕厚植法院文化,引导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宣传法院工作,展示和提升司法公信形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举办了迎接建党97周年“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演讲比赛,改建了干警文体活动室,丰富了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开展规范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置工作,对公共区域的主要宣传标语进行了统一更新。

五、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

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先后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一年来,开展送法下乡12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万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超过200人次。基层法庭发挥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优势,深入偏远乡镇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判20多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便捷,充分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所在。

服务全县大局,助力脱贫攻坚战。我院按照县委部署,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精准扶贫工作队,选派优秀共产党员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在包扶村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落地,积极争取帮扶资金,整治乡村环境,帮助4个贫困村整村脱贫。2018年共向所包贫困村拨付帮扶资金20余万元。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是我院长期以来坚持的工作思路。去年以来,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纳入法院总体部署。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并及时整改反馈到位。

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注重倾听群众呼声,诚恳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沁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能力素质与不断变化的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还有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改革问题仍然需要我们先行先试,大胆突破。三是基础设施保障力度和信息化建设运用水平仍然存在很大进步空间。四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显,近三年来,我院案件数量增幅超过50%,增幅比例居全市法院首位,审判执行压力持续加大。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保障能力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大职责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为遵循,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在党的建设、执法办案、深化改革、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各个方面有新作为、新进步和新突破,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牢记职责使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全力形成扫黑除恶、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侵害威胁基层政权建设,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高举反腐利剑,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二要强化民事审判职能,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审慎处理转型跨越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妥善化解经济纷争。三要加强公正司法制度保障,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完善审判管理制度,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四要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持续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高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织密信用惩戒网,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是积极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要密切关注经济、民生、改革和农村领域的发展变化,做好重点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司法应对,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推进绿色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稳中求进。

三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中,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继续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便民工作。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效率,努力构建司法为民的新格局。

四是继续提升法院公信形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建议。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司法公开的常态化、便捷化和制度化。主动应对网络舆情,运用“三同步”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法院公信形象。

五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方向,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对违法违纪干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队伍廉洁保证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建功立业新时代,奋发有为新征程,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以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进一步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用公正高效的审判服务沁县经济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