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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 王思洲 2月19日下午,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作的《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卫东作的《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明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王建宏、任守中、卫志慧、王宇靖、田新华、刘建怀、李芝力、李虎文、吴少凌、张宏伟、武康、秦建新、郭建军、郭耀宏、梁世宝、温建功、董会平、魏毅。

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有:卢展明、张宏伟、刘光清、郭建宇、郗淑芳、田耀德、张东文、李炜、张树堂、郝玉清、温劲松、王丽萍、李佩璋、曹乾、武虹波、窦晓峰。

大会由执行主席王建宏主持,大会应出席代表153人,实出席代表140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一年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沁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担当,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光清着重从五方面报告了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