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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沁县委员会
关于表彰政协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各乡镇政协工委在县政协带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共沁县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小康”目标,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政协委员、各提案办理单位和各乡镇政协工委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政协决定对模范政协委员、优秀提案者、反映社情民意先进个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先进乡镇政协工委予以表彰。

一、模范政协委员(16名)

李国庆、马启明、刘文华、魏志岗、魏应忠、郭志平、段耀平、王国萍、石磊、晋毅、 田保和、莫少云、杜鹏飞、张万宏、安耀伟、李效德

二、优秀提案者(10名)

张亚琪、李俊林、王志忠、王存虎、石波、彭少宏、岳真平、张焕冬、王全贵、李丽

三、反映社情民意先进个人(12名)

王建岗、程成霞、郭勇、温建宏、冯庆宏、李霞、宋丹、刘燕飞、王小燕、裴雪琴、常晋中、陈宪斌

四、提案办理先进单位(7个)

财政局、教科局、水利局、交警队、交通局、农经中心、爱卫中心

五、先进乡镇政协工委(5个)

南里乡政协工委、牛寺乡政协工委、新店镇政协工委、定昌镇政协工委、段柳乡政协工委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政协委员和乡镇政协工委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开创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