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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沁县2019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委、局、办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驻沁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安宁的春节和元宵节,按照市委书记孙大军“组织好,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确保安全”的批示,市长杨勤荣“营造喜庆祥和气氛,做好安全保障”的要求,以及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长治市2019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长宣通知〔2019〕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19年“两节”文化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项文化活动坚持安全事项属地(单位)保障的原则,由属地的党委和政府负总责,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活动安全保障组,要结合活动安排制定相应安全工作预案,做到“一活动一预案”,各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分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加强信息监控、分析、上报工作,如因消极懈怠或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将建议有关部门严格追究责任。

二、做好人流管控。各乡镇及活动主办单位要严格控制每项活动的入场(参加)人数,活动场所必须设立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并安排专人值守。

三、确保安全用电。各乡镇及供电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线路、设备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重点区域要实行专人守护,确保用电安全。

四、确保消防安全。各乡镇及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排查文化活动场所及沿街灯展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配齐配全消防人员、器材,安排好值守事项,确保消防安全。

五、确保交通安全。各乡镇及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两节”文化活动沿线交通秩序的整治和维护,适时在必要区域、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合理确定安全保障车辆停放地点,提前清理乱停乱放车辆,确保各类活动车辆有序通行,保持活动期间交通畅通。

六、做好医疗保障。各乡镇及医疗卫生部门要组织专人,配备急救车辆,设立急救站点,做好节日期间各大活动场所的医疗保障工作。

七、做好气象保障。各乡镇及气象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天气情况预报预警,如遇恶劣及重污染天气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八、严格审批报备。各项文化活动都要实行严格的审批报备制度,乡镇的活动主办单位要向所属乡镇报备,县直单位组织的活动要向分管部门报备,经严格审批后,方可举办,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进行。

中共沁县县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