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新思想引领新实践
刘光清 卫志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来,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人大优势、贡献人大智慧、彰显人大作为。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设政治机关

习总书记指出:在新时代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最大优势,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以贯之顾大局,全面高效地履职行权,务实有序地践行基层人大的使命与责任。

自觉坚守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定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的完善,全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的生动实践。自觉坚持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县委同频共振。坚决贯彻县委意图,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在把好任前初审、民意调查、离任审计、法律考试、综合评价五关;任中提请、供职报告、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五关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公开亮诺、工作评议、年终述职、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公开的任后五关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建设监督机关

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更好地体现法治性。

大局为重,给力大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紧跟县委决策部署上下功夫,精准选题、持续发力,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先后作出生态立县、创建全国有机示范县等决议决定,批准县政府关于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支付沁县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资金的议案,及时作出决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紧盯脱贫摘帽目标,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工作报告,进行强有力监督,并向县乡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率先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发展为先,护航经济。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地方经济发展阶段性特点,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对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先后对园区项目建设、国企改革、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强化和创新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财政预算审查小组,预算编制先由预算审查小组会同财经工委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进行反馈修改完善,再由主任会议审定把关后,提交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与此同时对政府重大投资、大额资金使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通过依法监督,创新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人民为本,改善民生。坚持问题导向,使监督逐渐由柔性向刚性转变。对集中供热、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建设与管理、医疗卫生、教育、道路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紧盯政府承诺的实事跟踪监督问效。关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解决久拖未决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费报销难的问题;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针对教育均衡发展难点问题向县政府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确定县教育科技局为复评对象,力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法治为要,依法治县。开展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对扫黑除恶、禁赌禁毒工作报告,对《环境保护法》、《食品药品监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法》等普法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形成了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建设代表机关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完善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注重学习培训、保障管理、搭建平台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引导和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有所作为。

继续完善代表培训制度。先后举办乡级人大代表培训班13期,实现了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制度,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活动室制度建设。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活动室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保障,促进代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序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继续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重大问题集中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年初高规格交办、年中全过程督办、年末高标准考评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领导带头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各司其责协调督办、邀请代表参与督办等形式,着力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促使人民群众企盼解决的问题有回音,有落实。

四、坚持不断加强自身水准,建设创新机关

创新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工作为基础,用创新的思维和理念、过硬的作风和能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更好地体现创新性。

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常委会设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聘请专家制度。先后修订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评暂行办法》、《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述职制度》等一整套30多项制度体系,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有规则、代表履职有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有标准。意识更新。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人大干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将作风建设摆在首位,以一线的状态、一线的要求、一线的作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勇于创新的人大干部队伍。能力刷新。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宪法和法律,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努力提升三个能力,即: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把握全局的能力;依法监督、支持政府发展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保障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沁县建设,提升集体决策的能力。

注:作者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