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倡 议 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共建天蓝水碧的北方水城、美丽沁州,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事关沁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在此,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蓝天白云,你我同责。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没有谁能够置身事外。大家既是创建良好生态环境的参与者,更是良好生态环境成果的受益者。生态环境事关每个人的身心健康,生活环境关系每个家庭的和谐幸福,需要每个人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二、蓝天白云,你我同建。在生产经营中,我们要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治理和减排义务,绿色文明施工,减少建筑扬尘,拒绝超限超载,防范交通扬尘;淘汰老旧黄标,减少尾气排放;完善除尘设施,保证达标排放;规范经营行为,治理餐饮油烟;主动拆改燃煤锅炉,自觉使用清洁能源。让天空多一份湛蓝、让白云多一缕亮色、让水城多一分美丽。

三、蓝天白云,你我同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把保护环境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科学合理安排生活,自觉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维护城市环境,规范自己行为,自觉做到垃圾分类处理,不乱丢乱放垃圾,不焚烧秸秆树叶,不制造扬尘,不损毁树木草坪,减少烟尘排放,不焚烧垃圾杂物,不使用劣质散煤,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随意抛撒物品,抵制露天烧烤;倡导环保理念,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张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袋;提倡绿色出行,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交的出行方式。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尽可能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减少尾气排放、减少交通拥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绿化美化行动,为广大人民群众做表率。

同享一片蓝天,共建一个家园。为了我们更美丽的明天,为了水城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担起一份责任,恪守一份承诺,贡献一份力量。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打好这场蓝天保卫战,使我们家园更优美、生活更幸福!

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