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法检联合 将法庭开到被告人家中

近日,我县法院派出刑庭法官、书记员、法警,远赴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不辞辛苦奔赴外地进行审判,我县法院的法官们究竟为了啥?且听我们细细道来。

原来,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魏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我县人民法院,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诊断为心梗。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庞玉芳当即为被告人魏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被告人魏某某也得以回家养病,由此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变得十分困难。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身体受伤、活动受限等因素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实际情况,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我县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派员奔赴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在被告人居住地开庭审理案件并当庭宣判宣告缓刑。虽然没有高悬的国徽、没有威严的审判台,但庭审的庄重性、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被告人魏某某及其家属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把法庭设在被告人家中,将庄严的庭审活动以更直观的方式搬进群众当中,用实际行动把维护法律权威与人性化司法结合在一起。

李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