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会议65次,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610人次,个别谈话490人次,函询单位12个,走访群众130人次,调阅资料5400份,受理来信来访79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份,移交问题线索201件。”这是沁县县委自2016年6月份开展巡察工作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沁县县委巡察工作坚持边实践、边创新,立足“广、细、巧、深”,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水平。
线索收集求“广”。把收集问题线索视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基础和突破口,设置专门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张贴公告、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扩大知晓率,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同时对被巡察单位热点话题和重大事件等舆情信息保持高度关注,筛查出有效信息,挖掘背后隐情,力求做到事半功倍。
查阅材料求“细”。针对不同巡察对象,提前列出提供资料清单,重点查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干部任免、工资发放、财务账目等资料,对涉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材料都认真细核,注重关键细节,从一笔资金动向和一个签字笔迹中寻找突破口,以点带面扩大“战果”。
个别谈话求“巧”。谈话前,按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分别列出谈话提纲,并根据谈话对象自身情况加入个性谈话题目,争取谈话内容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谈话中,针对谈话对象及时调整策略,对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的进行“提问”,引导其主动叙述存在的问题。对说话遮遮掩掩前后矛盾的进行“反问”,让其不能自圆其说。对说一半留一半的进行“追问”,把问题弄清问明。
走访核实求“深”。巡察组把到基层走访作为工作重点,针对群众关注的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走进社区、村居进行入户走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对被巡察单位实施的重点项目,追根溯源,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巡察人员保持机动灵活,与知情人见面进行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确保察有所得、察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