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对于沁县来说,意味着什么?
答案是资源、是财富,更是福泽后代的绿色宝藏。
蓝天、碧水、阳光、绿地、树林……多少艰辛,多少坚持,多少不曾动摇的誓言,才换来沁县风华绝代的盛世容颜。
光影飞逝40年,在沁县,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比翼齐飞”,我们没有为经济增长牺牲掉宝贵的生态环境,让生态宜居成为了沁县最突出的优势和战略资源,最为闪亮的城市名片。
令人欣喜的是,2017年沁县全年优良以上天气达到268天,全市排名第二。
历史的长河中弹指一挥间的40年,却是沁县生态环境保护满载硕果的4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沁县有着最为生动的实践。
生态是沁县的主色调,是沁县最为突出的优势与资源,那么,如何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城市绿色发展,走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沁县县委县政府历届决策者的立场始终如一,他们用实际行动作答:一张蓝图绘到底,高起点规划城市建设,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首选目标。
2014年,县委书记卢展明到任时就对沁县生态建设攻坚提出了“突出推进生态品牌创建”的目标,这一目标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先进理念。
40年来,沁县在一以贯之的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城市生态环境日渐优越,“生态沁州”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日益变美。历经40年不懈努力,沁州大地处处呈现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美好景致。改革开放以来,沁县坚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禁煤区划定”、“禁养区划定”、“采暖季错峰生产”等措施,高质量完成了燃煤锅炉逐一淘汰清零销号,加强对全县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动用辆洒水车和雾炮车,每天三次对县城街巷道和临街门店区域进行清扫冲洗,有效抑制了县城扬尘污染,为“美丽沁州”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森林资源大幅增长。据统计,目前,沁县森林覆盖率达37.39%,排名全市第三,有林地面积达74.06万亩,森林蓄积量1583910立方米,林地生产率32.08立方米/公顷,全县森林资源质量和总量大幅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识进一步增强。
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沁县现有生态公益林地71.56万亩公顷,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77.03%;商品林地21.33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2. 97%;经济林面积1.90万亩,此外,沁县打造干果经济林示范、规模化林业产业惠民体系,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绿水青山”正在源源不断变为“金山银山”,特色林业成为沁县一道绿色风景线。
城乡绿化统筹推进。绿色质量提升行动,“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使全县城乡环境正日益变绿变美。目前,全县共整合开发30个相对规模连片的荒山造林重点工程,先后实施了10个千亩以上重点荒山造林工程加快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全县交通要道、重要景区景点森林植被茂密,景色优美。千年古城品味进一步提升,一个天蓝、水碧、山青、景美的山水森林城已初具雏形。
自然保护事业加快推进。以水为魂,以绿为韵。40年来,沁县一直在逐绿前行,城郊森林公园、玉华山森林公园和北海湿地公园被确立为省级森林公园,北方水城水利风景区荣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称号,千泉湖国家湿地公园晋升“国字号”,成为全省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这里繁衍栖息着71科155属258种野生植物,63科204种野生动物,仅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的鸟类就有24种。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构成沁县重要的生态保护框架。
沁县先后荣获“中国绿色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北海河上,波光荡漾,两岸碧草萋萋,成群起舞的白鹭扇动着洁白的翅膀,“鸟从绿出,水天一色”的美景,不禁让人驻足观望。改革开放40年来,一代代沁州人久久为功,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懈追求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绿色梦想。如今沁州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四季常有绿、处处都是景,绿色已成为沁县最亮丽的底色。
一张生态蓝图绘就了40年,还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