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严格人事任免的办法》和《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规定,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2018年工作评议单位为沁县农业委员会、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沁县公安局、沁县水利局,2017年度复评单位为沁县教育科技局。评议时间为2018年11月至12月。评议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被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评议组评议单位:沁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13834293979 15603454961
第二评议组评议单位:沁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13935573730 15034512799
第三评议组评议单位: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13903450821 13994675816
第四评议组评议单位:沁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13934053734 13935554645
第五评议组评议单位: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18636591718 15635562108
意 见 箱:设在沁县人大常委会、被评议单位
电子邮箱:qxrdxxzx@163.com
沁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