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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规范巡察档案管理 提升服务巡察效果

为加强和规范巡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巡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沁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共长治市委巡察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专设一间30平米的综合档案室,并添置铁皮档案柜4组20节。目前已将150件文书档案、前四轮巡察共计50卷业务档案、会计档案10卷全部入件、入卷归档。二是配套软件设施。已安排采购专用电脑、扫描仪等电子设备用于电子档案管理,预计2018年年底电子档案能投入使用,方便快捷地为档案管理工作服务,有效提升巡察效果。三是配强管理人员。指定由巡察办副主任分管档案工作,并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并做借阅登记及保密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先后到市委巡察办、长子县委巡察办取经,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和完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档案运行过程的科学、合理、规范,制定了《巡察档案管理规定》《巡察档案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档案更好地记录工作情况,提升服务巡察效果。

李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