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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帚扫黑除污垢 利剑斩恶佑平安
——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综述

本报记者 井娇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黑恶不除,斗争不止。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沁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撒“天网”,出重拳,荡涤黑恶,清除污垢,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沁州大地掀起了摧毁黑恶势力的风暴。

半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一起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被挂牌督办,一批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

截止目前,全县已打掉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1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起。根据沁县特殊情况,经过长期线索、警情摸排、案件深入研判分析,打击掉了2个长期活跃在沁县境内国道、省道等道路,依靠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大货车,强行实施救援、索要高额救援费的道路“黑救援”恶势力团伙,现该2团伙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全部被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树立“一盘棋”,凝聚“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黑恶势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黑恶不除,民不安、国不宁。

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后,沁县动若风发,号角铿锵而明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重点整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县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二十余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进,要求专项斗争必须把建章立制、营造氛围、挂牌督办、综合治理和督查考核贯穿始终,必须把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贯穿始终,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下功夫“揭盖子”“查伞子”。

县委书记卢展明担任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数次深入乡镇、单位、社区等一线,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倾听基层声音、掌握一线动态。并先后20余次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零容忍”推进专项斗争,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斩断利益链,让黑恶势力无可乘之机、无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务必打出声威、打出成效,确保党的政策举措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县委副书记、县长、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张宏伟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全县设立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案件督办、工作督查、舆论宣传等4个扫黑除恶工作组,制定专项斗争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制度”、“涉黑涉恶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摸排制度”等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和方案;县扫黑办多次召开全县推进会,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察委)展开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清仓”,无缝对接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县委组织部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县委宣传部为扫黑除恶营造强大声势……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快速形成,凝聚出扫黑除恶“高位推进、整体联动、重点聚焦、统筹兼顾、打早打小”的强大合力。

打好组合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沁县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以举报线索不查清绝不放过、涉及的所有案件不查清绝不放过、违法所得不追缴绝不放过、幕后组织指挥者不查处到位绝不放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五个绝不放过”,严打黑恶势力,严惩“保护伞”,以除恶务尽的气势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全县共摸排基层村、社区“两委组织”314个,摸排“两委”干部628名,摸排涉黑涉恶重点人员59人,摸排梳理县区内近年来涉嫌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警情、案件13起,涉案嫌疑人19名,摸排重点行业、场所15个。对全部摸排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案件均建立对应的数据库,实行动态管控,及时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扫黑除恶,务必铁帚除尘、露头就打;务必综合治理,打早打小。沁县坚持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以“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严格办案、形成震慑”为“组合拳”,实现了专项斗争的高效能。

依托群众,构建“扫黑除恶”大数据平台

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