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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沁县委员会
关于对县电力公司、经管中心进行民主评议的公告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和《中共沁县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沁发〔2018〕23号)精神,为有效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秘书处联合印发的《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和县政协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决定对县电力公司、经管中心进行民主评议。从公告之日起至9月底,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对被评议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县政协秘书处联系。电话0355-7022340,邮箱sxsqxzx@163.com。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