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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
县委书记卢展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本报讯 记者 秦超 7月10日,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进一步引深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卢展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爱斌,副县长、公安局长曹乾,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卫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明出席会议。

会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卢展明强调,一是政治站位要高。要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这场斗争,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带头把专项斗争上升到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来把握和推进;打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立场,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二是斗争精神要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伟大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斗争精神赢得斗争胜利。要对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充分估计,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的研究把握,不断完善斗争思路、政策和举措。要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抓紧研究提出对策,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三是协调配合要到位。扫黑办要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掌握专项斗争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强大合力。扫黑办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集中梳理侦办一批背后有腐败嫌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特别是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是推进机制要有力。要及时跟踪掌握动态,深入分析研判全县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要建立完善通报、约谈、日常督办、挂牌督办等制度,最大限度排除干扰,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五是宣传氛围要跟上。要善于发挥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软实力”,用好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