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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知识应知应会(二)

28.易地搬迁“六环联动”: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新区安置配套、旧村拆除复垦、生态修复整治、产业就业保障和社区治理跟进

29.易地搬迁7个问题: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解决深度贫困,要有深度举措,整村搬迁是解决深度贫困的有效办法。实施整村搬迁,要规划先行,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解决好7个问题。统筹解决好人、钱、地、房、树、村、稳等问题。

30.易地搬迁补助标准: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要统筹集中使用。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人均补助2万元。③行政村或自然村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人均补助1.5万元(省级补助1.2万元,市县级补助1.5万元)。④所有搬迁户均须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搬迁后在规定时间拆除旧房,人均奖补1万元,自行复垦再奖补5000元。对旧村历史遗存丰厚、建筑风貌独特、具有开发价值和可用于养殖、护林防火点等房屋收归村集体所有,按人均1万元予以奖补。

31.易地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及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宅基地。

32.扶贫小额信贷“5321”:“5”是指贫困户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3”是指贷款期限为3年;“2”是指“两免”——即免抵押、免担保;“1”是指贴息——100%贴息。

33.“五到村”是什么?一是目标任务到村;二是规划计划到村;三是项目资金到村;四是帮扶责任到村;五是监测管理到村。

34.“六到户”是什么?一是结对帮扶到户;二是脱贫计划到户;三是项目安排到户;四是产业培育到户;五是跟踪监测到户;六是效益落实到户。

35.山西省八大工程二十项行动:

(1)特色产业扶贫工程。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光伏扶贫行动、旅游扶贫行动、电商扶贫行动

(2)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行动、改善人居环境行动

(3)培训就业扶贫工程。培训就业扶贫行动

(4)生态补偿脱贫工程。生态建设扶贫行动

(5)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农村低保扶贫行动、特殊群体关爱行动

(6)基础设施改善工程。交通扶贫行动、水利扶贫行动、清洁能源和电力扶贫行动、以工代赈扶贫行动

(7)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教育扶贫行动、健康扶贫行动。科技扶贫行动、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

(8)社会力量帮扶工程。企业扶贫行动、社会扶贫行动。

36.贫困户退出指标(6项)(5项约束性指标,1项指导性指标)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基本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低保、五保、养老等政策保障,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安全饮水:符合地方安全饮水标准。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④基本医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有救助。

⑤住房安全: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⑥户容户貌、民容民貌:达到退出标准。

37.贫困村退出指标(14条)(13项约束性指标,1项指导性指标)①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低于2%。②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破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符合有关规定。③产业发展。有带动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④基础设施。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开通客运班车;饮用水符合地方安全饮水标准;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动力电;贫困户住房安全率100%;通互联网。⑤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60岁以上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100%;村级卫生室达标,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适龄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且贫困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村容村貌。

38.贫困县退出指标(14条)(5项约束性指标,9项指导性指标)

①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③贫困村退出。达到90%以上。④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或接近全省贫困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且贫困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行政村通村公路硬化率和开通客运班车率达到或接近全省贫困水平;行政村或自然村人口安全饮水达标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动力电比率达到100%;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入住率完成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