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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党建红旗村”争创全面激发农村党组织活力

2018年是沁县脱贫摘帽决战年,我县积极学习借鉴兰考“五面红旗”经验,在全县农村党组织中开展以争创“基层党建红旗村”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为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细化标准立稳“红旗标杆”。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思路,确定了“党建全面加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村庄、综合治理全面创优”的“一强四优”创建目标,将“党建红旗村”的创建标准细化为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综合治理等5大方面20条具体标准。标准的设定“立足现实,适当拔高”,充分征求了乡村两级意见,达到了让农村党支部“跳起来摘桃子”的积极作用。

严格评选擦亮“红旗底色”。评选严格按照“乡镇党委推荐、联合评审组评选、县委常委会确定、评选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乡镇党委推荐。各乡镇党委根据创建标准确定1-2个推荐对象,并由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卫计、公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评审组评选。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联合评审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分排序。常委会研究。联合评审组评选结果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在全县范围确定10个“基层党建红旗村”。评选结果公示。对评选出的“基层党建红旗村”,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2018年12月底前,评选第一批“基层党建红旗村”,树立榜样,示范带动。

强化激励增强“红旗引力”。充分发挥“党建红旗村”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争创“红旗村”的热情。县委、县政府设立100万元奖补资金,对创建最优的10个“基层党建红旗村”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其中,对村支书、主任每人奖励1万元(支书、主任是一肩挑的奖励1.5万元),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共奖励3万元(个人具体奖励金额由乡镇党委考核贡献大小后确定),“红旗村”党组织书记优先作为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预备人选,有效激发了各村“拔头筹、扬红旗”的强劲发展动力,引领带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迈上新高度。

张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