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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坚定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整治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现将2017年以来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漳源镇南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田玉川挪用公款涉嫌犯罪问题

田玉川在担任沁县漳源镇南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三次持会计财务章、名章以及村委公章,私自从村委账户取现58972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罪。田玉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2、册村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武云平贪污公款涉嫌犯罪问题

沁县册村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武云平在主持村委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谎报支出等方式,贪污扶贫资金4.6万元。武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3、次村乡陡角村在实施"一户一项"项目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6年,陡角村在实施 "一户一项"项目中把关不严,致使4户贫困户采取制作虚假买卖手续、借用别人牛羊的手段骗取扶贫资金12000元。支部书记常天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定昌镇上曲峪村党支部书记武建宏办理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

武建宏在申报2017年低保户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将不符合低保户条件的哥哥列为低保户。武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册村镇道兴村支书李万伟为村委虚报冒领油用牡丹补助款58000元问题

2016年,道兴村虚报油用牡丹种植面积290亩,套取财政补助款58000元,违规用于种植油用牡丹工资、机械费和购买白芍苗等支出,并将其中645元占为己有。李万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漳源镇乔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建芳违反精准扶贫政策和公款私存问题

2015年,乔村村委未执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在实施项目中,给已经出列的36户贫困户分发"一户一项"扶贫资金每户3477元,共计161172元。2016年,村委将"一户一项"扶贫资金232959元转入三个片长名下,构成公款私存行为。王建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册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栗高峰挪用公款问题

2015年,栗高峰在担任故县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期间,个人垫支21500元为马连道村委购买食用菌原材料,后借用马连道村委食用菌专项款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贷款,直至2017年3月才予以结算,实际占用马连道村委资金28500元23个月,构成挪用公款行为。栗高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职级待遇。

8、县公安局查办以赵某伟、赵某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

2018年3月,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赵某伟、赵某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人,破获刑事案件6起,并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罪名向沁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目前3个嫌疑人均已被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看似"微腐败",实则大问题。有的以权谋私,有的贪污挪用,有的顶风违纪违法,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必须严惩不怠!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要主动出击,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抓早抓小,又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要紧盯胆敢向惠民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紧盯"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的,紧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决做到快查严处、决不姑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这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歼灭战提供纪律保障。

沁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