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沁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担当,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全局工作中的监督和支持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年来,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党组会议12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5项,开展工作视察、执法检查9项,评议"一府两院"工作部门5个,做出决议、决定3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
一、牢牢把握政治站位,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政治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决维护习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和基本遵循,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精神,坚定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愿和自觉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与县委同心同向,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既体现县委意图,又顺应人民殷切期盼。在推动脱贫攻坚、五道五治、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等重大工作和民生事业上与政府同步同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奏响人大强音,讲好人大故事。
三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持续关注民生福祉,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上学、医疗、社保、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督促检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接待来信来访66件100多人(次),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积极行使法定职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等法定职权,突出强化依法监督职能,促进和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围绕法治沁县建设,加强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组织对《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道路交通法》、《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我县《关于"七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法院案件受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特别是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大事开展监督,组织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漳河流域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配合市人大开展了"上党环保行"活动。通过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营造了法治沁县建设的良好环境。
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依法作出决定3项,保障了民生事业的发展。组织对扶贫攻坚、移民搬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垃圾填埋场工程、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等进行了工作视察;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脱贫攻坚"、"五道五治"、森林防火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工作视察;组织对全县雨季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推动了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落实。
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预算审查小组,组织对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沁县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和预算审查小组成员、财政部门领导外出进行了预算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完善县本级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范围,推进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围绕重大资金使用,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贷款的议案,组织对全县扶贫资金、县城垃圾填埋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保障了民生重点建设依法有序推进。
强化对干部任后履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结合,积极探索对被任命干部监督新途径,在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中,坚持严把初审、民意调查、离任审计、法律考试、综合评价任前"五关";严把提请、供职、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任中"五关";实行公开亮诺、工作评议、年终述职、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公开任后"五关"监督;制定完善了《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评议的办法》,建起了公示墙,常委会以票决的方式,确定了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住建局、教育科技局等5个单位为工作评议对象,对干部依法监督实现常态化。在人事任命上严格法律程序,使任命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人大意识,在依法履行职责上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依法选举产生了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还选举了沁县出席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体现,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做好代表工作,是推进县乡人大与时俱进的重要保证。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我们制定了《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深入开展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
强化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01件,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程,深化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坚持重点建议由县政府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等制度,代表建议意见已全部办复。
强化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去年8月份,组织对全县150多名代表分两批进行了全封闭式集中履职培训,全面提升了代表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县人大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组织代表视察和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积极推进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形式和载体创新,强化代表主题活动组织策划,深化"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选民"等活动,推动代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组织代表活动20多次,推进了省、市、县、镇(乡)四级代表联动履职。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突出了五项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践行和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实现管党治党全方位、全覆盖,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名党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党组定期和党组成员谈心谈话,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一年来党组班子成员围绕"两学一做"带头到包联乡镇和村领誓词、讲党课,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常委会工作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带头规范办公用房,认真改进机关作风,使"八项规定"落地生根。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践行"四讲四有",进一步坚定了人大干部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乡村、走近百姓,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沁县人大网站建设,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实效。认真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鼓励机关干部和乡镇人大撰写新闻和通讯稿件,宣传我县人大工作亮点和基层代表履职风采。我县信息宣传工作在全市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人大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获《人民代表报》表彰。
四是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打造效能型机关,围绕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窗口形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凝聚和焕发了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正能量。狠抓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包联乡镇工作,积极投入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向县、乡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使代表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全面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基本形式的重要作用,指导与督促乡(镇)由人大代表集体审议、决定乡(镇)重大事项,充分保证代表履职行权,推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在各个乡镇和县直主要部门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实现了全覆盖,使之达到有场所,有活动,有成效,规范了代表日常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以及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17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充满奋斗和创新的一年。回眸过去,我们不辱使命,勤勉履职;展望未来,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对转型综改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跟进还不够及时;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督促整改的力度还不够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代表的履职能力还需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省市人代会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提振信心,鼓足干劲,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沁县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讲政治上有新境界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更高站位、更高定位,认识、把握、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论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加强决议决定贯彻执行的监督,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依法做好干部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不断完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民意调查、离任审计、任职承诺、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对选举和任命干部任后公开亮诺、工作评议、年终述职、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公开的"五关"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二、增强监督实效,在聚力发展上有新突破
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围绕全县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围绕推动项目建设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国资国企改革、有机旱作农业、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围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对乡村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网络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医疗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等进行工作视察;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档案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打黑除恶和禁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促进民生改善。持续关注民生,紧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民生实事,制定人大监督责任清单,推动政府部门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改革情况报告;专题视察调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社会保障和弱势群体救助情况的报告,不断推动创新社会治理,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着力保障生态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坚定生态立县、生态兴县,咬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组织对我县生态旅游、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情况进行视察;组织对县城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情况的专题报告,推进县域内漳河流域治理和保护,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
三、发挥代表作用,在依法履职上有新进步
加强履职培训。年内组织对全县150多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一次封闭式履职培训,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积极倡导和鼓励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活动,创新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推进代表小组活动的全面开展。
拓宽"双联"渠道。深入推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工作。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深度参与,根据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邀请更多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述职评议等活动,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更多平台。完善"代表活动室"建设,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进一步丰富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代表履职考核,试行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督促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行议案建议网上公开、分类办理、全程跟进、科学评估等机制,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密切联系代表、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协调,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督办方式,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积极推进政府分管副县长领办、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督办制度,实现办结率和满意率"双提高"。
四、强化自身建设,在开创局面上有新活力
举旗帜,树形象。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压实"两个责任",保持人大机关团结奋进、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敢担当,善作为。人大常委会要强化依法监督,紧扣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摘帽、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社会稳定等重大民生事业,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聚焦点、发力点,发挥好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全力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发展。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冲在一线,靠前指挥,着力抓好脱贫攻坚第二战区和乡村包联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发挥积极作用。
强宣传,重引领。抓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突出县乡人大创新经验和优秀代表履职宣传。加强人大信息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等新媒体和沁县人大网站积极宣传我县人大工作经验和亮点,展示人大代表风采。
抓协同,聚合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和工作协同,完善乡镇人大联系点制度,更多采取县乡联动的方式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观摩、外出学习等形式,加强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和业务指导,强化主体意识,规范职权行使,提升履职能力。
抓创新,求突破。加强人大监督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依法监督的新途径,启动和完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监督制度,努力实现人大监督从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的新突破。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众望,逐梦前行,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北方水城,美丽沁州"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